登录| 注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81MB1852328C/2019-23695
分  类: 权责事项 ;  其他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标      题: 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索引号: 11220381MB1852328C/2019-23695 分  类: 权责事项 ;  其他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标  题: 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 审批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审批条件:《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九条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 审批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个人从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填报,医疗机构确认后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手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手复印件);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验原件手复印件);

  (5)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6)申请人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粘附于审核表右上角)。

  █ 审批流程:

  (1)申请人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护士电子化注册平台进行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激活,并在电子化注册账户中进行首次注册申请。国家卫生健康委护士电子化注册平台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首页(http://www.nhc.gov.cn)登陆,护士个人电子化注册帐户激活可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2)医疗卫生机构在电子化注册系统(机构端)审核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信息,并核验相关纸质材料,审核同意后从电子化注册系统(机构端)中打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向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递交纸质材料。

  (4)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并与电子化注册系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端)中的申请信息进行比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5)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由护士个人妥善保管。

  (6)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收费依据:无

  █ 收费标准:无

  █ 办件性质:限时承诺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护士变更执业注册

  █ 审批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审批条件: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 审批所需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 审批流程:

  (1)护士变更注册办理参照本通知中“首次注册”办理程序,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完成个人申请、拟执业医疗机构审核、拟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审批等环节。

  (2)拟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收费依据:无

  █ 收费标准:无

  █ 办件性质:限时承诺

  █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护士延续执业注册

  █ 审批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审批条件:《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 审批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 审批流程:

  (1)护士延续注册办理参照本通知中“首次注册”办理程序,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完成个人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审批等环节。

  (2)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3)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不予以延续注册。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收费依据:无

  █ 收费标准:无

  █ 办件性质:限时承诺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护士注销执业注册

  █ 审批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

  █ 审批条件:《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 审批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销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注销情形相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死亡证明、精神疾病诊断书的复印件(加盖执业机构公章);

  (5)自愿注销注册的,需要提交注销申请书(加盖执业机构公章)。

  █ 审批流程:(1)护士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由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批量注销注册。

  (2)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注销注册。

  (3)护士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由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电子化注册系统中予以记录及注销注册,并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收费依据:无

  █ 收费标准:无

  █ 办件性质:限时承诺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护士重新注册

  █ 审批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

  █ 审批条件:护士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满足本通知中“首次注册”基本条件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 审批所需材料:

  (1)护士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通知中“首次注册”要求提交材料。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省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 3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护士办理重新注册时,电子化注册系统存有其原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和临床实习证明。

  █ 审批流程:

  (1)护士重新注册办理参照本通知中“首次注册”办理程序,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完成个人申请、拟执业医疗机构审核、拟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审批等环节。

  (2) 拟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受理重新注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重新注册手续。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收费依据:无

  █ 收费标准:无

  █ 办件性质:限时承诺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护士执业证书补发

  █ 审批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

  █ 审批条件:护士遗失或损毁2008年 5月 12日以后通过换发或者执业注册取得新版《护士执业证书》的,由现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简化护士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810号)要求进行补发

  █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 审批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护士执业证书》损毁的,应交回证书原件。

  █ 审批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给予制证→申请人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收费依据:无

  █ 收费标准:无

  █ 办件性质:限时承诺

  █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护士执业证书信息修改

  2008年5月以前通过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信息有误人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修改:

  1.《护士执业证书》信息修改申请表。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通知单。

  5.申请人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窗口

  咨询电话:0434-6294722

  监督电话:0434-2661234、0434-6294751

  网址:http://gongzhuling.jl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