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81013536525D/2025-05874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批复 |
发文机关: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公主岭市水利局关于公主岭华宇上和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公水审〔2025〕9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4日 |
索引号: | 11220381013536525D/2025-05874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批复 |
发文机关: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公主岭市水利局关于公主岭华宇上和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公水审〔2025〕9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4日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公主岭华宇正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公主岭华宇上和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收悉。我局于2025年4月24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申请。经审查,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批复项目的有关情况
公主岭华宇上和院建设项目位于公主岭市。项目占地面积65563.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675.71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为77410.11平方米,公建商业建筑面积为7151.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113.66平方米。建(构)筑物基底占地14077.82平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31569.34平方米,绿化面积19916.42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容积率为1.42,绿化率为30.03%,建筑密度为21.47%。总占地面积7.77公顷,其中永久征地6.56公顷,临时用地1.21公顷,占地类型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项目土石方总量为21.51万立方米,其中开挖土石方量11.66万立方米;回填土石方量9.85万立方米;剩余1.81万立方米运至吉林靠山新创物流有限公司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进行场地平整。土石方量来源及流向明确。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工程已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为42个月。总投资4.32亿元,其中土建投资3.24亿元,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建设单位自筹方式解决。建设单位为公主岭华宇正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工程建设一期于2023年7月进行建设,工程建设二期于2023年7月进行建设,截至2024年10月,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二期楼皆已封顶;地下建筑均已完成顶板覆土;管线工程尚未施工,绿化工程、道路及地面硬化工程尚未施工。工程建设三期尚未开工建设。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地貌类型为平原,气候类型属温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5.6摄氏度,年降水量572.6毫米,无霜期144天,平均风速3.7米/秒,最大冻土深1.6米,土壤类型为黑土,植被类型为针阔混交林。土壤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为轻度侵蚀。项目区所在行政区域属于东北漫川漫岗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77hm2。
(四)项目区位于公主岭市,基本同意该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的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一期建设工程区、二期建设工程区、三期建设工程区、临时堆土区4个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如下:
一期建设工程区
基本同意施工期间采取的雨水管线、雨水口、临时堆土防护和裸露地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采取的绿化用土回覆、全面整地(含土壤改良)和绿化。
(二)二期建设工程区
基本同意施工期间采取的雨水管线、雨水口、临时堆土防护和裸露地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采取的绿化用土回覆、全面整地(含土壤改良)和绿化。
(三)三期建设工程区
基本同意施工期间采取的雨水管线、雨水口、临时堆土防护和裸露地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采取的绿化用土回覆、全面整地(含土壤改良)和绿化。
(四)临时堆土区
基本同意施工期间采取的临时堆土防护,施工结束后采取的全面整地(含土壤改良)和绿化。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82.8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2.1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53.5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59万元、独立费用62.6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14.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9.05万元)、基本预备费4.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9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应当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无设计的水土保持设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要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并参照相关部门批准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方案、表土剥离实施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批复意见等落实好表土剥离和保护利用措施,坚决防范水土流失问题发生。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应当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问题。
(三)切实按规定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应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监测成果中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监测成果应当按规定进行公开。要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相关单位专用版)”并对录入信息负责。
(四)按规定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及时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并及时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建设单位作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要求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完成报备并取得报备回执。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公主岭市水利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