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主岭市审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主岭市审计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公主岭市审计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56)和《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办发〔201834号)文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公主岭市经济社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公开范围

本方案所称公共资源配置,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领城、国有资产权交易领域等。结合实际,确定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并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三、公开主体

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统一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本部门要做好整理、上报等有关配合工作;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

四、政府采购领城

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更正事项、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和金额、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采购项目信息,财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楝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政府采购合同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其他内容均应当公开。公开的信息以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归集。

五、公开时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倌息应依法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公开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子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于公共资源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等发布另有规定的,要依法及时予以公开。

六、公开渠道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是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服务平台,全市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实现全市各级公共资源相关信息的集中统一发布。

 

 

 

公主岭市审计局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