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主岭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81013536701A/2023-32636
分  类: 公共法律服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标      题: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条件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索引号: 11220381013536701A/2023-32636 分  类: 公共法律服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标  题: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条件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