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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81013536912R/2024-08810
分  类: 行政处罚 ;  决定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标      题: 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文字号: 公农(种子)罚〔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索引号: 11220381013536912R/2024-08810 分  类: 行政处罚 ;  决定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标  题: 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文字号: 公农(种子)罚〔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种子)罚〔20245

 

当事人:魏XX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经营场所:公主岭市范家屯镇XXXX                     

经营者:XX                                      

身份证件号码:XXXX      

当事人推广、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种子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202459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公主岭市范家屯镇XXXX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商社销售XXX玉米种子《欠据》一张,当事人XXXX平时由被委托人宋XX经营,20231210日,当事人的妹妹魏XXXXXX购买玉米种子,宋XX将未经审定的玉米品种XXX介绍给XX,并无偿给她9小袋种植。通过中国种业信息网大数据品种审定查询XXX为应当审定未经审定品种,被委托人宋XX询问笔录承认XXX玉米种子标签上没有审定编号,当事人推广、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种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

2. XX身份证复印件1

3. XX身份证复印件1

4. XX身份证复印件1

5. 营业执照复印件1

6. 种子销售凭证(欠据)复印件1

7. XX询问笔录1

8. XX询问笔录1

9. XX询问笔录1

10. XX询问笔录1

11. 授权委托书1

12. 中国种业信息网大数据品种审定查询1

13. 执法人员检查照片1

上述证据提取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具有关联性,能够相互认证,且均得到当事人认可,具备法定证明效力。

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202464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农(种子)2024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权利。并对违法行为认识深刻,积极配合调查,认真整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主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推广、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XXX玉米种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之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的;()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之规定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种子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下(包括无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0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公主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会室(公主岭市铁南西街1628号)开具吉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持通知书到中国建设银行公主岭支行(东公主大街62号)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