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公开领域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责任主体 | 监督渠道 |
| (公开部门) | |||||||
| 1 | 政府采购领域 | 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 采购结果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 采购合同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 财政部门作出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 对集中采购机关的考核结果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不晚于次月10日前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 2 | 国有资产交易领域 | 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 | 交易项目简要情况、批准时间、批准单位等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 | 产权交易机构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新闻主要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交易项目信息(含拍卖底价、评估、审计结果) | 交易项目简要情况、拍卖底价、受让方资格条件、竞价方式、价款支付期限要求、债权债务处置要求、交易保证金、需要受让方接受的条件等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 | 产权交易机构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新闻主要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 成交公告(含交易价格) | 成交项目名称、受让方名称、成交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 | 产权交易机构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新闻主要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
| 违法失信行为及监督处罚信息 | 违法失信行为时间、内容、造成的后果、处罚情况等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 | 产权交易机构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新闻主要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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