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领域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责任主体 |
监督渠道 |
(公开部门) |
1 |
政府采购领域 |
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采购结果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采购合同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财政部门作出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对集中采购机关的考核结果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
不晚于次月10日前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2 |
国有资产交易领域 |
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 |
交易项目简要情况、批准时间、批准单位等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 |
产权交易机构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新闻主要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交易项目信息(含拍卖底价、评估、审计结果) |
交易项目简要情况、拍卖底价、受让方资格条件、竞价方式、价款支付期限要求、债权债务处置要求、交易保证金、需要受让方接受的条件等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 |
产权交易机构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新闻主要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成交公告(含交易价格) |
成交项目名称、受让方名称、成交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 |
产权交易机构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新闻主要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
违法失信行为及监督处罚信息 |
违法失信行为时间、内容、造成的后果、处罚情况等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 |
产权交易机构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新闻主要媒体 |
财政局 |
市政府办、 市政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