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残联关于申报认定2025年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实施方案》,顺利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近日公主岭市残联将组织“2025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
二、申报条件
承接服务的机构要具有合法资质、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具有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服务人员;合法经营,无违法记录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功能的托养服务机构等各类社会服务机构。
三、认定流程
(一)受理申报
申报机构要向公主岭市残联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纸制版申报材料(胶印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具体申报材料包括:***(机构名称)关于申请公主岭市残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的请示;***(机构名称)自评情况报告;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机构应具备的执业许可正、副本复印件;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配置名单及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机构办公场所影像资料复印件。
(二)审核
公主岭市残联接收申报材料后,组织认定组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并现场评估,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市残联党组会审定。
(三)公示
通过认定的机构名单将在公主岭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经核查不影响服务机构服务资质认定的,认定为服务机构,并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四、相关事项
(一)居家托养服务对象及人数
服务对象是,居住在公主岭市市区内的就业年龄段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及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数86人。
(二)补贴标准
享受居家托养服务的对象,市残联支付承接公主岭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服务费每人每年1500元。
(三)居家托养服务内容
托养服务的范围包括,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劳动技能训练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结合《吉林省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及要求(试行)》,一人一案,科学制定服务计划,合理安排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单价。要按照“单项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原则,每年为残疾人建立服务档案(一人一档),根据残疾人实际情况和需求,明确个性化服务内容。
五、材料报送
请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残联二楼教就部。
联系电话:0431-76790624 0431-76790626
电子邮箱:gzlscl@163.com
公主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