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381013627996G/2020-09804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国务院批复同意公主岭市划归长春市代管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19日 |
| 索引号: | 11220381013627996G/2020-0980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国务院批复同意公主岭市划归长春市代管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19日 |
国务院批复同意公主岭市划归长春市代管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原由四平市代管的县级公主岭市改由长春市代管。变更县级公主岭市代管关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加快推进吉林省中部城市群崛起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有利于将长春市打造成为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汽车城。变更公主岭市代管关系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东北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吉林省发展实际,必将开启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