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2020-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切实做好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及实际问题,利用2020—2021年度一年时间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美收官,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农村垃圾处理、建立长效机制为主攻方向,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整合力量、集中精力,强化责任、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通过“五清”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净起来”,通过“五建”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五清”即清垃圾、清蒿草、清粪堆、清庭院、清柴草垛;“五建”即建立垃圾堆放点、建立垃圾收费制度、建立村级保洁队、建立村规民约、建立奖惩机制。
(一)清垃圾。清理通村的乡道、村道、屯道、农田道等路面及路边排水沟、公路两侧积存的垃圾;清理村屯出入口,公路交汇地带,沟渠与村屯、农田联结区域等不易引起重视的卫生死角所积存的各类垃圾。清理广场、企业、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及其周围积存的垃圾。生活垃圾入桶,统一清运,达到日产日清,白色垃圾及时捡拾。农业生产垃圾随产随清,清运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集中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统一堆放。
(二)清蒿草。对房前屋后的杂草及蒿草进行清理,对村、屯主路两侧路肩、边沟和树台上干枯的花杆和蒿草进行集中清理,达到整治干净、视野开阔。
(三)清粪堆。清理堆放在道路两侧的畜禽粪堆,清理畜禽棚舍、圈舍粪污等,就地就近将畜禽粪污及时运送至粪污收集中心和粪污转运站。对于散养户也要做到随产随清、日产日清,禁止随意堆放,及时还田处理,防止污染农村环境。
(四)清庭院。清理房前屋后堆积物及卫生死角,保持院内道路畅通,庭院内无乱堆乱建、农机具乱停乱放、衣物乱晾乱挂、墙壁乱涂乱画等情况,做到院内外物品堆放有序,无裸露垃圾。对废弃的房屋、院墙、圈舍,及院墙外占用公用空间私圈乱占、私搭乱建等全部拆除,做到“应拆尽拆”,腾出公用空间进行绿化美化。
(五)清柴草垛。清理陈旧的柴草垛,新产生的柴草垛要统一堆放,集体堆放点要整齐划一,远离村屯、避开公路视线,符合农村消防要求,清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垃圾堆放点。建立农业生产垃圾堆放点,要以屯为单位,每屯至少建立1处四周有围挡的临时堆放点;以村为单位,利用空闲地、废弃地等在低洼隐蔽处建立大于200立方米的农业生产垃圾堆沤池,统一堆沤形成有机肥后还田。建立建筑垃圾堆放点,以村为单位,每村至少建立1处四周有围挡的临时堆放点,用于铺设村屯道路或田间作业路。
(七)建立垃圾收费制度。依据《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本村日常卫生保洁。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交纳保洁费,保洁费要专款专用,接受村民监督。
(八)建立村级保洁队。要以村为单位成立村级保洁队,实行定人员、定车辆、定资金、定责任,实行分片管理,对村屯卫生、花卉、蒿草进行全程管护,对卫生死角进行日常保洁。
(九)建立村规民约。完善村规民约,结合《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的执行力,落实村组干部包保河道清洁、道路清洁、村屯清洁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
(十)建立奖惩机制。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排名,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前五名的乡镇,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进行奖励;对于整治效果差、进展缓慢后三名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乡镇、村屯也要分别制定奖惩机制,对整治效果好的进行奖励,对整治不到位的进行处罚;对于恶意破坏农村环境和不遵守村规民约的单位或个人依据《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进行处罚。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涉农街道)要按照三年行动一年完成的时间节点部署工作,重点围绕农村“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为集中整治“净起来”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为巩固提升“绿起来、美起来”阶段,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各乡镇(涉农街道)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三)考核验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2021年5月份对“净起来”进行考核验收。市人居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涉农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涉农街道)要高度重视,把环境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倒排工期,压茬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
(二)强化典型引领。各乡镇(涉农街道)在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同时,每个乡镇(涉农街道)都要围绕特色产业,打造1个高标准、高质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样板村,以典型带动,促进全面提升。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推进移风易俗、改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不断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广泛动员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讲卫生、树新风健康意识。深化农民自我教育、除陋习、自我管理、摒弃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
(四)加强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适当缴费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五)加强督查考核。全面落实市督查到乡镇(涉农街道)、乡镇(涉农街道)督查到村、村督查到屯、屯督查到户的“四级联动督导”暗访机制,领导小组要统筹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的组织动员、部署推动、督促检查等。要把督导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督导考核工作,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实时反馈、立行整改。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涉农街道)要及时总结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各种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以复制推广。营造出环境整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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