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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6-21682
分  类: 财政;土地;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公主岭段 征地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发〔2016〕1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6-21682 分  类: 财政;土地;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公主岭段 征地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发〔2016〕1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公主岭段
征地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公主岭段征地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8日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
公主岭段征地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以下简称引水工程)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中的骨干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期间优化我省水资源配置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引水工程总干线途经公主岭市,对促进公主岭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引水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林省防洪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公主岭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以顺利推进引水工程建设为出发点,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实行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全过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偿标准
  引水工程计划占用公主岭市土地总面积为84.57公顷,占工程总用地面积的6.45%,其中永久征收土地0.53公顷,临时征用土地84.04公顷。永久占地项目主要包括:分水口建筑物、施工永久道路、分水口管理区、沿线建筑物;临时占地项目包括:管线及交叉建筑物、管线施工区、施工道路、料场、渣场、临时占地等。工程占地范围涉及公主岭市南崴子街道大泉眼村、六家子村、安家村、房身岗子村,二十家子满族镇小顶山村、解放村、二十家子林场,共计2个乡镇(街道)、1个国有林场、6个行政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定并参照周边工程沿线县市区统一标准执行。
  (一)临时征收耕地补偿标准:补偿倍数按照临时占地年限加上3年地力恢复年限。旱田2.04元/平方米;水田2.21元/平方米;菜田3.55元/平方米;菜地大棚9.83元/平方米。
  (二)永久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公主岭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
  (三)道路、水渠一律不补偿。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结合当年当地价格评估确定的价格予以补偿。
  三、责任分工
  成立公主岭市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指挥部,全面组织领导引水工程公主岭段工程建设及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水利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
  (一)引水工程公主岭段建设沿线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于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土地丈量及签定协议的前期工作。征占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工作在工程指挥部领导下,由相关乡镇具体负责,市直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沿线集体土地农户住宅房屋拆迁后,由所属乡镇(街道)在原村按规定安排解决新宅基地。新的宅基地审批及房照办理由市国土局、市住建局负责,同时按相关政策减免各种税费。
  (三)由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下拨征地拆迁补偿金,征地拆迁补偿金以《土地勘测界定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及现场调查测量为依据。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征地拆迁补偿金额度的,由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现场调查、核实、确定。补偿款下拨到沿线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专户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挪用。  
  (四)三电迁改工作由国网吉林公主岭供电公司、四平供电公司公主岭分公司、网通公司、移动公司、吉视传媒、广播电视台负责。
  (五)维护征地拆迁及工程建设秩序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群众的上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涉访相关问题,由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共同负责。
  (七)查处和统计《关于公主岭市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征地公告》发布之后沿线村屯在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征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市规划局负责并由市城管局依法予以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八)需要进行评估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按工作程序由具备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于2016年4月12日前完成前期估价工作。
  (九)被征占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的证据提存和保全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积极履行职责,配强配齐专职人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按规定时限完成征拆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在征拆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宣传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稳定情绪,化解矛盾,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三)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设立专门账户,专人专职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开展业务指导,随时进行检查督查。
  (四)严肃纪律,依法行政。在征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执行,杜绝违规征拆。从严查处征地拆迁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及时汇总,立卷归档。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汇总、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