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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9-0786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8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办发〔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9-0786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8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办发〔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8日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切实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整体环境,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治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吉林省幼儿园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公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吉林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落实教育、公安、消防、住建、民政、人社、发改、卫生健康、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和乡镇、街道的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乡镇(街道)职责明确的监管体系。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幼儿园准入审批。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由市教育局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由市教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集成国省基本标准,重新明确全市幼儿园设置审批流程和要件明细,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的审核;此项工作于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要依法依规办理,不得自行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各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市教育局存档备查。

  二、严格教职工培训认证。依照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安人员等教职工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全员补偿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等,切实提高幼儿园教职工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保安人员,下同)持证上岗,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到幼儿园从教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其他教职工入口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因教职工从业资格影响办园标准问题,于2019年4月30日前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组织施行。

  三、严格全过程日常监管。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健全家长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家长反映的问题。健全家长志愿者驻园值守制度,充分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所在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

  教育、公安、消防、住建、民政、人社、发改、卫生健康、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谁分管、谁担责”原则,负责本行业涉及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监管工作。要按照全流程监管要求,完善监管制度,制定监管手册,明确监管主体、内容、范围、措施、依据和程序,明晰处罚标准,规范监管行为。要制定监管责任清单,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监管责任清单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30日前交市教育局存档备查。

  四、严格无死角排查整治。市政府成立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其他成员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各类幼儿园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分类治理。各成员单位要于2019年4月12日前依法制定完成本行业检查标准,市教育局要在2019年4月15日前将乡镇街道自查内容和标准发放到位。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治理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幼儿园和幼儿补课班的地毯式无死角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向市教育局提交自查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向各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提出工作建议。

  (二)联合执法检查组自2019年5月5日起,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要坚决以问题为导向,以消防验收不合格、师资力量不足,保育员、保安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为排查重点,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一是对证照齐全的幼儿园,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幼儿园设置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要依法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二是对现有未经批准的幼儿园,各成员单位指导其限期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正式批准设立。三是对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然达不到设置标准要求的,依法对其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告,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如未在限期内达到设置标准要求且继续招生的,依法追究举办者法律责任。以“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准入一批”的方式,确保我市学前教育的规范化。

  各成员单位对照检查结果,依据各自行政职责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市政府提交治理工作专项报告,并抄送市教育局。治理措施履行法定程序未到时限的,要在报告做出说明,同时明确续报时间。治理工作各项文书(包括部门工作人员分工责任)和影像资料要存档备查。教育部门要牵头妥善做好违规运营的幼儿教育机构中幼儿的另行入园工作;在2019年6月15日前综合完成总体工作报告,报市政府审定。

  (三)各部门要切实总结联合执法治理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彻底根除隐患,杜绝遗留问题。

  市教育局要牵头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机制,加强对全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对幼儿园的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施行幼儿园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师德重大问题报告与限时办结制度等重点制度;加强幼儿园风险管控,强化准入管理,强化技术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和幼儿园常态化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保障幼儿园不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9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