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主岭市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2019-0786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公政发〔2019〕1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索  引 号: /2019-0786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公政发〔2019〕1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

开展“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社会治理,巩固基层政权,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推进“平安公主岭”建设,加强公安基层基础,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要求,全面推行每个建制村配备一名辅警(即“一村一辅警”),现就加强全市“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农村治安防控基础,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农村警务新格局,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平安公主岭”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人员到位、保障有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注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人员配备到位。2019年4月底前,全市建制行政村(含农村街道)每村配备1名专职驻村辅警。

(二)保障工作有力。驻村辅警的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市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鉴于驻村辅警不同于城市辅警,主要在村内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享受城市辅警社保、医保等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三)工作机制健全。明确驻村辅警职责任务,建立健全驻村辅警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

(四)运行管理规范。驻村辅警在乡镇派出所的指导下全面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前移,做到情报收集快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高效、治安防范主动高效、信息采集及时准确鲜活。

三、工作内容

(一)配备形式。按照“政府出资聘用、公安负责具体管理使用”的原则,由公安机关统一招聘、管理、使用驻村辅警。以建制村为单位,每村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共计433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人员本地化”要求配合公安机关组织招聘。

    (二)经费保障。驻村辅警经费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市公安局,辅警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抵顶。驻村警务室一般设在村民委员会办公服务场所。村委会要为警务室提供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施,为驻村辅警提供必要的服装保障。

(三)岗位职责。驻村辅警在市局相关部门指导下、派出所包村民警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本村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线索。

2.负责对辖区内已报案或未报案的矛盾纠纷做好先期排查和稳控调处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包村民警。

3.指导、组织村民开展邻里守望、巡逻防范工作。

4.做好辖区内社情民意的情报收集工作。

5.做好辖区内黑恶线索的摸排上报工作,及时掌控治安重点人口的各种情况。

6.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民警做好稳重点人的核查稳控工作。

7.协助派出所民警做好“一标四实”信息采集核查工作。

8.参加派出所值班。

9.派出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管理考核。公安机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驻村辅警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绩效与待遇挂钩,确保队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作用。

1.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对全市“一村一辅警”的招录、组织、保障、和解聘工作;属地派出所具体负责专职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使用、教育培训。

2.依据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对驻村辅警实行岗位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对驻村辅警开展使用考试、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作为聘用、奖惩、培训、薪酬分配的依据和参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日常考核不合格的要开展培训,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报市公安局政工室解除聘用关系。

4.驻村辅警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戴辅警编号。

5.根据工作需要,驻村辅警可以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

6.建立健全相配套评先评优、考核奖励、依法维权、劳动保障、走访慰问等制度。

7.建立健全受理和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处理针对驻村辅警的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研究解决专职驻村辅警建设的重大问题。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我市专职驻村辅警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把驻村辅警建设作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的创新举措,提高站位,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定期督导检查,通报建设进展情况,确保驻村辅警招聘到位、管理到位、保障到位。

(三)加强考核督导。公安机关建立常规的考评制度,定期对驻村辅警进行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