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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9-07856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2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办发〔2019〕1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9-07856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2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办发〔2019〕1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2日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公主岭市农田防护林网

修复完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公主岭市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公主岭市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总体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三北工程建设4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精神,提升我市三北防护林防护效能,构筑我市农田绿色生态屏障,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吉林省中西部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实施方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和《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三北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尊重科学规律,以恢复新建和修复改造农田防护林带、完善我市农田防护林网为主攻方向,以国家和省级投入为主导,科学规划布局,调整优化结构,努力增加绿量、提高质量,逐步构建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屏障,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l.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均衡有序推进的原则。

2.坚持生态优先、因害设防、增加总量、实现农田林网全覆盖的原则。

3.坚持恢复新建、修复改造和采伐更新相结合,增加总量与提高质量并重的原则。

4.坚持统一标准、质量第一、良种大苗、造管并重、尽早发挥防护效能的原则。

5.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政策倾斜、多元投入的原则。

二、建设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建设范围。我市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龙山满族乡、二十家子镇、南崴子街道、环岭街道、苇子沟街道、刘房子街道、陶家屯镇、范家屯镇、响水镇、大岭镇、永发乡、黑林子镇、怀德镇、双城堡镇、双龙镇、杨大城子镇、毛城子镇、玻璃城子镇、朝阳坡镇、大榆树镇、秦家屯镇、八屋镇、十屋镇、桑树台镇24个乡镇(涉农街道)和市国有林总场。

(二)目标任务。工程自2019年开始,至2023年结束,5年共修复完善防护林带6.44万亩。整个工程建设以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两侧和生态脆弱区为重点区域,主要采取恢复、新建、改造、更新模式,对我市农田防护林网进行系统性补充、完善和提高,形成完备的防护林体系。具体要完成以下三项建设任务:

1.缺失防护林带恢复、新建。依法对擅自改变防护林带用途未纳入二轮土地承包的林业用地,全部清理核查,补齐防护林网,增加防护林网总量。5年完成缺失防护林带恢复、新建3万亩。

2.退化防护林带修复改造。对林相残破、枯死、病虫害、人为破坏等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带进行修复改造,逐步提高防护林网质量,增强防护效能。5年完成退化防护林带修复改造1.18万亩。

3.成过熟防护林带采伐更新。对生理成过熟林带进行采伐更新,建设新一代防护林,调整优化防护林网结构。5年完成成过熟防护林带采伐更新2.26万亩。

三、工程建设标准

(一)认真开展作业设计。各乡镇(涉农街道)、市国有林总场等建设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年度任务,及时开展造林作业设计,建立健全造林、改造、更新档案,加强工程管理工作。

(二)严格规范采伐管理。对于防护林的修复改造和采伐更新,2019—2020年工程任务在“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内解决,2021-2023年工程任务在“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内解决。公益林采伐限额优先安排退化防护林带修复改造和成过熟防护林带采伐更新任务。修复改造和采伐更新后,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原林带面积。要认真执行采伐限额、采伐许可证核发、林木采伐调查设计等规定,坚持采造挂钩等工作机制。

(三)统一使用良种壮苗。工程造林一律使用适合本地的优良树种。杨树造林一律使用2年根2年干或3年根2年干的Ⅱ级以上的苗木,原则上采用“重剪侧枝不截头”技术,以尽早发挥防护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营造樟子松及其他乔木防护林带,实行针阔、乔灌混交,优化防护林网结构。加强苗木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起苗、运输、栽植前要做好保护措施,防止苗木失水。

(四)严把整地栽植关。修复改造和采伐更新地块要及时清除采伐迹地内伐根和枝桠,坚持先整地后造林,原则上要在秋、冬季节进行整地。清理回收的林地还要进行土壤消毒。要合理确定栽植密度,防护林带营造的行数不低于3行,每公顷造林苗木株数不低于1660株。要全部实行抗旱坐水造林,积极采用抗旱造林技术,确保一次造林一次成活。当年造林株数成活率和三年株数保存率均要不低于90%。

(五)落实抚育管护责任。造林后必须及时抚育,抚育年限不低于3年,采用3、2、1抚育方式,保证苗木正常生长。对当年和三年造林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要及时补植补造,补植的苗木必须使用同龄同品种苗木。要建立健全责权利统一的管护机制,对国有、集体和个人林带,区分不同情况,采取集中管护、个人承包和联防联护等方式,明确管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防止新造林地遭到破坏。要严厉打击破坏幼苗幼树、毁林复耕等违法行为,加大森林有害生物、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巩固农田防护林建设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由市林业局牵头,建立工程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农经局、市畜牧局等部门及各乡镇(涉农街道)和市国有林总场为成员单位,市林业局主要负责规划制定、综合协调、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和业务管理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涉农街道)和市国有林总场作为工程建设主体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依据市级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本地实施方案,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二)加大造林用地清收力度。依法对擅自改变防护林带用途未纳入二轮土地承包的林业用地,各乡镇(涉农街道)政府和市国有林总场等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清理核查,依法造林;对擅自改变防护林带用途已纳入二轮土地承包的林业用地,要依法采取调、串、换等措施恢复新建防护林带。要把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两侧擅自改变防护林带用途的林业用地作为清理和造林重点,优先纳入本单位年度规划任务,加快防护林带恢复新建步伐,促进道路绿化进程。要明确权属,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落实造林抚育和管护责任,充分调动农民造林积极性。对于新建防护林带要留足胁地面积,确保不影响农民粮食收益。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于恢复新建和修复改造的防护林带,凡是符合国家三北工程和退化防护林修复试点政策规定的,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投资计划,优先利用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为确保造林成效,在造林第一年拨付栽植成本补助资金,其余补助资金采取绩效考核方式,3年后按造林保存成效实行奖补。对于成过熟防护林带更新造林,按照“谁采伐、谁更新”的原则,明确责任,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要强化工程资金监管,严禁侵占、挪用,保证专款专用,取得实效。

(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对营造的防护林带采取“承包到户、采造挂钩”等行之有效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田防护林建设的积极性。各建设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责任落实、土地调整等措施,创造宽松的生态建设环境。要切实加强督导落实,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实行乡镇(涉农街道)等建设单位全面自检和市级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对违规操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公主岭市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建设任务规划表

 

 

公政办发〔2019〕18号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