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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8-07863
分  类: 广播、电影、电视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黑广播”电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办发〔2018〕2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8-07863 分  类: 广播、电影、电视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黑广播”电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办发〔2018〕2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黑广播”电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公主岭市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黑广播”电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公主岭市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黑广播”电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根据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广电部《〈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电部令第11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清理整治宾馆饭店非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通知》(吉新广明电〔2017〕38号)、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等规定,现对市区及乡镇街道一些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架设“黑广播”电台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非法使用卫星信号和架设“黑广播”电台不仅严重地扰乱了我市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影响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渗透和传播邪教提供了可乘之机,给我市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带来巨大威胁,现就此次治理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将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及邪教组织的舆论攻势、抵制反动有害信息和腐朽文化侵入渗透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保障群众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的权益、服务优化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认清其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确保广播电视的舆论导向正确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得到有效控制和依法规范。 

  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干部带头、正面引导、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的原则,举一反三的开展工作,确保不反弹。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向广大市民发布《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引导教育群众自觉拆除设备。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以“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为原则,认真部署、统一行动、齐抓共管。公主岭市“清卫”工作作为全省重点,中央巡视组和省局暗访组随时来我市检查,发现问题全省通报,并在中央媒体播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建立“清卫”工作群,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每周上报工作动态,每月报工作总结,哪个部门出现问题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特别要注重深挖非法生产、销售的窝点和源头,解决根本问题。

  (二)坚决清理城镇辖区宾馆饭店和住宅小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创建“无锅社区”。

  (三)依法规范农村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积极稳妥做好有线电视网络已通达地区的依法拆除工作,在既要有利于保障群众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又要有利于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依法予以规范。

  (四)打击非法设立安装的“黑广播”电台,净化空中电波秩序,营造良好的广播环境。

  三、职责分工

  (一)市广电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黑广播”电台专项治理行动日常工作。

  严格执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的许可证管理制度。依法审批设立、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电视节目的行为。健全和完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的日常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要成立专门机构,设立专项经费,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普查。

  做好广播电视舆论宣传工作。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媒体要以公益广告、宣传车、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动态,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广播节目,营造舆论环境。

  负责对“黑广播”电台的发现工作。

  (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黑广播”电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涉事单位部门工作开展不力进行督查督办工作。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相关市场监管制度,会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广电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安装企业和个人。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定点生产销售和安装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场巡查,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市场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内容。加大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企业和个人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随意发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告等违规推销行为,坚决查处。

  (四)市城管局。对通过宣传教育仍未自行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用户进行重点清理,负责户外(小耳朵)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拆除工作。

  (五)市公安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查处,并对非法生产、销售、进口、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设施,非法设立安装的“黑广播”电台取缔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市委610办公室。负责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协调、指导、督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七)市工信局。负责“黑广播”电台的发现和定位工作。

  (八)吉视传媒公主岭分公司。加快广电网络发展,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好网络覆盖区域内“拆锅进网”和网络没有通达区域的“网进锅退”工作。

  (九)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清理辖区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架设“黑广播”电台的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有效进行,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指挥、协调、督促专项治理工作。组长由副市长高立君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广电局,负责具体承办各项日常工作,广电局局长郭铁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承办专项治理具体工作任务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五、行动部署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召开有关会议,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重点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讲明政策和优惠措施,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一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摸排非法卫星接收设施生产、销售情况。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个人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下达整改通知书,动员用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小锅”。三是全面排查宾馆酒店使用电视的情况,重点查处其私设有线电视前端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督促整改。对自愿改装有线电视的用户,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落实优惠措施,及时主动帮助用户安装有线电视。二是依法取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工信局、市广电局,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安装的企业和个人。对流入辖区的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拒不拆除的,申请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三是依法查处。对私设有线电视前端的单位,要立案查处,快办快结。  

  六、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服从安排。全体执法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雷厉风行,主动作为;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克服困难,按时完成任务;要坚持文明执法,妥善处理与用户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用真心、用真情赢得用户的信赖和支持。

  (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按照程序办事,不搞变通、不走过场、不办“人情案”。

  (三)加强协作,共克时艰。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常态化。

  (四)加大投入,保障有力。清理整治卫地设施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切实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