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主岭市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5-0118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07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办发〔2015〕23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5-0118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07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办发〔2015〕23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07日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公主岭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7日      

 

 

 

 

 

公主岭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1273号)及《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通知〉和〈吉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卫发〔20102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完善村卫生室服务功能,全面提高标准化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验收、统一标识的建设原则,2015年建成179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确保我市三年内完成建设416所村卫生室的任务指标,实现我市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全面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公主岭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规划部署及制年度实施计划,以确保该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申运江 副市长

  副组长:李晓春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戴德兴 市卫计局局长 

  组 员:江 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 翘 市发改局局长

      吴 涛 市财政局局长

      冯树林 市住建局局长

      高中柏 市规划局局长

      张国华 市国土局局长

      各乡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戴德兴(兼)

  副主任:田 华 王志海 沈雪娇

  组 员:薛英华 白晓东 梁雨杰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四、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村卫生室按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与村部联合新建或在原村部改扩建,今年不允许在村医家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卫生室。建设面积:服务人口在1500人以下不少于80平方米,1500人以上不少于120平方米;科室设置:设有诊查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健康教育室,五室独立,符合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流程的基本要求。

  (二)配备标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做到六个统一:即标识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医疗设备配置统一、医疗文书统一、基本情况档案管理统一、业务考核标准统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4月-20155月份)。召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本辖区村卫生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规划包括村卫生室现状、服务人口数量及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布局、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

  (二)建设施工阶段(20155月-201510月)。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市卫计局要选择质量优、效率高、信誉好的建设单位承担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确定施工单位后,全面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201510月底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59月-201512月)。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本方案和有关标准,组织对建设完成的村卫生室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加强卫生室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确保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工程监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科学论证建设方案,建设方案需经市卫计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确保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各单位法人要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负总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强化检查措施和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信息上报。村卫生室标准化工程建设期间,建立周调度、月汇报制度,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一向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此项工作作为年终项目建设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竣工验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进行工程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到建设完成一家,验收一家,规范管理一家。

  (五)严格督导考核。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得好的乡镇(街道)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