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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4-5188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主岭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发〔2014〕24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381740451800Q/2014-5188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标      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主岭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公政发〔2014〕24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公主岭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七届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14819

 

 

 

公主岭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要求,确保我市免疫无口蹄疫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顺利开展实施,最终实现全市无疫区建设目标,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必要性

  建设无疫区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全省牧业发展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政府工程,也是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的战备部署,以及突出发展生态型农业、智慧型农业、效益型农业、特色型农业、开放型农业、安全型农业的总体要求,建设全省无疫区,对于加快实施“放心肉”工程,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打造食源性安全食品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无疫区是确保畜牧业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我市是牧业发展大市,是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市(县)之一,有无疫区建设的雄厚基础工作,更有广阔的拓展空间。实施无疫区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肉案子”和餐桌安全,也能够进一步巩固畜牧业产业链条,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强化发展势头。同时,有效地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向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转变,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督能力,从源头上夯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基础。

  (二)建设无疫区是培育我市优质畜产品品牌效应的重要手段。我市畜牧业能够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是靠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二是靠打造畜产品的品牌意识。建设无疫区,本身就是打造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最响品牌。通过建设无疫区,严格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借助评估认证的权威效应,树立我市畜产品的安全可靠形象,进一步丰富安全畜产品的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含量,放大品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建设无疫区是促进畜产品出口的迫切需要。我市是国家商品肉牛生产基地县、生猪生产基地县,特别是我市生猪远销全国十几个省份,有着广泛的市场份额,通过无疫区建设,实现动物疫病防控与国际接轨,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效果得到国际认可,最终为我市畜产品适应国际贸易要求,打入国际市场,实现出口贸易铺平道路。

  (四)建设无疫区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前,人畜共患传染病呈日益严重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突出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建设无疫区,可以有效整合各类防控资源,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净化重要人畜共患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设目标与原则

  (一)建设目标

  1、市、乡、村三级形成完备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

  2、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应急管理能力达到国家和国际卫生组织规定标准。

  3、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一致的建设机制。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全市统一规划、同步启动、整体推进。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设定的无疫区控制动物疫病种类、区域范围及类型、建设标准和时限建设。

  三、建设范围与实施步骤

  (一)建设范围。全市24个乡镇(街道)同步实施无疫区建设。

  (二)实施步骤。两年完成无疫区建设任务,3年完成建设目标。20145月至20165月,全市全面启动无疫区建设,系统开展各项建设工作。20166月至年末,完成自我和省级评估、整改和申报评估等准备工作,力争尽快通过国家评估认证。

  四、建设任务

  按照省里提出的“免疫实现无疫、监测证明无疫、监管保障无疫、应急恢复无疫”的总体要求,重点建设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一)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

  1、疫苗冷链体系。推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队伍建设。市疾控中心配备与疫苗需求量相匹配的冷库及冷藏运输车,乡镇和村配备足量的冰箱、冰柜、冷藏包,保证疫苗运输、保管和使用全程无缝对接。

  2、强制免疫制度。推行乡镇政府领导,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模式,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月度补免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应免动物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防疫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疫苗领用和发放记录、消毒记录、免疫效果评价档案、人员培训管理考核档案,做到各项记录档案上下衔接、规范统一和可追溯。

  (二)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

  1、兽医实验室能力。我市兽医实验室2015年前要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其场所面积、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经费保障和生物安全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监测预警网络及能力。以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为基础,以市疾控中心兽医实验室为依托,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为辅助,形成覆盖全市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将市级动物疫情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专用车辆,定期开展常规监测、集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三)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

  1、检疫监管及监督执法体系。

  (1)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无疫区有关兽医机构队伍建设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市本级设立名称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银行账户,同时,在乡镇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2)检疫申报点。每乡镇建设不少于2个产地检疫申报点。其办公房舍,检疫检测及检疫证明机打出证设备达到国家或省建设标准;屠宰场(厂、点)设立独立的检疫监督工作室。配备与检疫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快速检测、机打出证等设备。

  (3)检疫监督执法设备。配备与其工作量相适应的检疫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市本级至少配备1台喷涂统一执法标志的检疫监督执法车和快速检测车,配备执法办案、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工具和培训等相关设备;官方兽医全部配备并熟练使用“动监e通”移动终端,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和检疫监督执法能力。

  (4)监管信息化。升级完善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疫)信息管理系统,配齐相关设施设备实现全市检疫监管、监督执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督理、信息报送等环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实时查询、有效监管和可追溯。市本级建设养殖、屠宰等重点环节实时视频监控平台。

  (5)工作记录规范化和痕迹化管理。规范产地,屠宰、种畜禽调运等检疫工作记录,完善“四类场所”(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档案,实现检疫监督、执法办案、“四类场所”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及会议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记录痕迹化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室(柜),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调度、更新、汇总、分析。

  2、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1)市本级建设区域无害化处理场。配备l辆无害化处理封闭运输车,建设l个适度规模的无害化处理场。年设计无害化处理能力原则上不低于300吨。

  (2)乡镇建设无害化处理池。每个乡镇、街道应建设一个总容量不少于100立方米的无害化处理池,保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l个无害化处理池,集中处理辖区内的病死畜禽。

  (3)企业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单位和个人应配备与其养殖,生产、屠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无害化处理管理机制。落实养殖场(户)、屠宰场(厂、点)、运输经营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建立病死动物收集体系。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制度,妥善解决病死动物污染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动物流向市场。

  3、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残留监控体系。加强兽药监管,建立兽药生产动态监管制度,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残留检测能力。定期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

  (四)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市、乡两级物资储备制度、标准和名录,市里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装备,储备相应防疫物资。

  2、应急指挥机制。加强市、乡两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确保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运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3、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及时准确开展疫情报告和管理、完善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分级核查举报疫情,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记录归档及时、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无疫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无疫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杨洪波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张学文、畜牧兽医局局长李玉芳担任。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为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无疫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基建资金落实;市财政局负责无疫区建设所需资金的保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动物隔离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等土建工程环评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公路法负责在公路上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审批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易感野生动物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养殖加工企业、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准入管理工作和畜禽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技术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开展监测、监管工作,以及建设评估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张政田任办公室主任,市疾控中心主任孙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韩福成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无疫区建设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综合汇总和情况反馈,并定期将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无疫区建设任务的工作措施。

  (二)机制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疫区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建立完整高效的行政推动机制和工作责任体系。市政府将无疫区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设定明确指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分阶段、分年度进行检查考核、督导和总结。切实抓好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三)条件保障。市政府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建立稳定、持续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要将运行保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加大对无疫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省政府“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齐动物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执法装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储备物资等,按时按标准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四)技术保障。市政府成立无疫区建设评估技术专家组,负责根据国家评估认可标准和规范等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实施方案和技术保障,开展无疫区宣传、检查、指导和培训,对无疫区建设评估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和完善无疫区软件建设,研究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动物免疫、监测、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兽药残留控制、应急处置等各种技术措施的保存记录制度和业务信息资料,实行工作记录、工作过程和工作数据的痕迹化管理、档案化保存。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组和兽医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适应无疫区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工作机构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