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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主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356)要求,今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紧紧抓住“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有利契机,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各项工作落实,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 领导体制。为了切实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25个相关市直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部署和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要求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必须一把手亲自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形成自上而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稳步的开展,

2.人员配置。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及时组织落实,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配备,各部门、乡镇(街道)明确至少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的相关工作。截止201312月末,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36人(其中,专职87人,兼职49人),比去年增加12名。

(二)围绕国家试点工作,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

1.按照“国家试点”的要求,我们组织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特别是对国家基本目录第一类1--65项进行了逐一细化分类,并形成了质量较高的信息公开目录。通过细致的梳理,进一步规范了《条例》规定的事项内容;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做了信息积累,为下步政府信息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2.对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了整体改版,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首页开辟了“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等九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到“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内,按照国家试点工作要求,从政策依据、执行标准和发放对象三个角度公开了各类专项资金。

3.针对社会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收费信息和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信息,我们采取以函的形式要求发改局全面公开市直部门及其下属授权单位“收费许可证”信息,要求民政局公开全市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和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了“公主岭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公主岭市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主岭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和公主岭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等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履行。同时,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也都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易于操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1.注重日常考核,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制定并下发了《公主岭市政务公开日常考核办法》,一改过去“年初部署,年末检查”的做法,对政务公开日常重点工作、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都进行了重新明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日常考核的重点工作,要求全市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情况,建立举报监督措施等。

2.严格实地检查,深入掌握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今年7月,市政务公开办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通过实地打分和网络打分的形式,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在全市予以情况通报。通过检查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掌握,有力的推动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3.经常电话访问,做好公开电话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拨打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电话,设置打分项对相关业务服务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监督访问结果记入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31231日,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65条,其中,市直部门主动公开5046条,乡镇(街道)主动公开3019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75条,占总数的4%;规划计划类信息637条,占信息总数的8%;业务管理类信息1657条,占信息总数的21%;其他信息5396条,占信息总数的67%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的信息375条,占总数的4%;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637条,占信息总数的8%;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979条,占信息总数的12%;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606条,占信息总数的7%;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72条,占信息总数的1%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8065条。

2.公共查阅点。全市设公共查阅点16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查阅点16个。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857条,电子信息8065条。接待公众查阅315人次,借阅文件43件次。  

3.向省政府网站报送政务信息287条,信息采用总分1275分,在全省信息报送排名第8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网上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达到了100%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和残疾人保障两个方面,关于土地征收的规划批文及相关信息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市关于农村残疾人康复保障相关政策、残疾补贴、康复训练基地建设等情况,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情况等问题。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截止20131231日,全市共收到5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条例》要求和《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的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所提出的5条所需公开的申请问题全部进行答复,答复比例占总数的100%。其中,1条向市发改局申请公开的信息非该部门业务范围,发改局已向申请人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该申请信息所属的行政部门名称及该部门联系方式。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市无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2014年的主要工作

一是按照省里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重点领域,积极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制定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牵头部门、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

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考核管理,不断完善日常考核指标体系,使考核指标更加明确,在平时工作中更具有可控性和可操作性,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

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我们准备启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密钥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责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安全性与保密性。

四是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好政府信息查阅点,在完善纸质文件查阅程序的同时,探讨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系统。逐步完善电子信息库,建设启动政府信息电子查阅系统,以满足不同层次公众的查阅需要。同时,创新公开载体,拓展新型公开渠道,在利用现代网络传输系统,搭建电视、手机等终端客户平台,例如微信、微博等。

五是在省里培训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们实际,组织开展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信息员全面系统的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势、任务和相关业务知识并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操作,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公开时限在信息生成20日内公开,保证格式的规范性和分类准确性,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