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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5756198045K/2024-15161
分  类: 安全生产 ;  报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二道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标      题: 二道区“11.28”孙记味之源米线店亡人事件调查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索引号: 11220105756198045K/2024-15161 分  类: 安全生产 ;  报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二道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标  题: 二道区“11.28”孙记味之源米线店亡人事件调查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二道区“11.28”孙记味之源米线店亡人事件调查报告
  
   2023年11月28日8时许,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安乐路亚泰杏花苑1栋109号门市,“二道区孙记味之源米线店”经营者一人在店内,其父10时许到店发现儿子躺在后厨内,马上拨打了120电话,急救人员赶到现场送至吉大一院二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按照相关规定经二道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区住建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东盛街道办事处组成的“11.28”事件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聘请专家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开展调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孙记味之源米线店基本情况
  二道区孙记味之源米线店,位于安乐路1136号,杏花苑北门附近,属地东盛街道亚泰社区,2023年10月31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孙洪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小餐饮。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死亡人员情况
  孙洪伟,男,1993年4月24日出生,31岁,农安县杨树林乡六家子村人。系孙记味之源米线店店主。
  (三)现场勘查取证情况
  2024年9月3日相关专家和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勘查,现场为门市房分隔间,东侧为砖混实墙,北侧为入户玻璃门窗,西侧、南侧为非砖混阻隔墙,现场相对封闭,到场时燃气主杠阀门、燃气表阀门处于正常开启状态,灶前阀关闭,排风系统关闭,在调查组监督下,经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通过“四合一”检测仪检测确认管道无漏点,甲烷,硫化氢、氧气、一氧化碳均无变化,现场煮面桶点火后,屋内有一氧化碳产生。
  现场煮面桶产品品牌:至尊九鼎王;产品型号:50#;使用气种燃气压力:液化气(2.8kPa)/天然气(2.0kPa);生产厂家为山东李先生厨具有限公司;出厂日期:202309。现场使用炉具为二道区鑫达厨房设备购买,鑫达厨房设备为东环城路与吉林大路交汇处旧物市场内商家。
  二、事件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3年11月28日8时许,孙洪伟一人来到店里,吸入一氧化碳中毒(医院证明),孙阳光10时许到店里发现儿子孙洪伟倚靠在冰箱上不动,拨打120送至吉大一院二部,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父亲孙阳光于下午13点08分报警,二道公安分局东盛路派出所、长春东部燃气有限公司到现场处置,现场未发现燃气泄漏。经过公安部门现场调查处理后,孙阳光主动要求撤警,公安机关停止进一步侦查。
   三、事件调查情况
  (一)按照派出所报警记录、询问笔录及情况说明,该事件发生于10时许,事件发生后,先后有死者家属、120、派出所、燃气公司等多类人员进入现场,120等相关部门采取了现场应急措施,派出所于13时13分接到报警后抵达现场,13时50分法医到达现场,14时20分孙阳光主动要求撤警,公安机关停止侦查。第一现场已被破坏,无法还原当时细节。
  (二)根据住建局、燃气公司回复,到场时主杠阀门、燃气表阀门处于正常开启状态,灶前阀关闭,排风系统关闭,经工作人员现场打压确认管道无漏点,经“四合一”检测仪检测室内有轻微一氧化碳含量,甲烷,硫化氢、氧气无变化,全程家属和警察一直在现场。根据东盛路派出所询问笔录,死者父亲自述“燃气公司的人过来检测,燃气没有泄漏,就是屋里存在一氧化碳”,因此,可推断燃气未发生泄漏。燃气管道安装流程与用户死亡无直接因果关联,故调查组不做调查。
  (三)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回复,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和销售领域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二道区孙记味之源米线店所用炉具等设备属于使用环节,产品进入使用环节,无法确定质量状况与出厂销售时状况一致,因此无法判定使用中燃气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四)根据属地东盛街道办事处回复,2023年11月15日,社区安全生产专干到店内日常检查,店内在装修,告知老板开业前向社区报备。询问使用气源,被告知使用天然气。企业开业并未向社区告知。
  四、直接原因
  经专家组初步推定,事件发生处于冬季,房间相对独立,密封性较好,在店内使用煮面桶时,未按照炉具使用说明“本机应放在通风位置”的要求使用,造成房间内产生一氧化碳浓度较高,孙洪伟吸入后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五、事件性质认定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相关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综合分析认为:事故发生当天,二道区孙记味之源米线店经营者一人在店内自己做早餐(煮饺子)过程中昏迷,送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乐群分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系非经营行为,依法不具备构成生产安全事故要素条件,属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相关情况
  二道区东盛街道办事处,应有效巡查辖区内九小场所,及时发现伤亡事件(事故)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强化事件(事故)信息报送,对辖区、行业内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事故)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七、防范措施
  (一)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道区孙记味之源要深刻汲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加应急演练频次,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要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二)切实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二道区东盛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刻汲取“11·28”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小餐饮等九小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的问题分类施治,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部门要按照《二道区安全生产任务分工》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区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要加强餐饮企业“问题环境”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素质,规范操作流程,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