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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道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二道区文化旅游局信息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本单位公开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本单位公开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单位主动按照要求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公开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二道区文化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二道区文化旅游局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迟自该信息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