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56977751205/2025-12209 |
| 分 类: | 就业信息服务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区人社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03日 |
| 标 题: | 关于申报长春市二道区2025年校企合作助理项目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03日 |
| 索引号: | 112201056977751205/2025-12209 | 分 类: | 就业信息服务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03日 |
| 标 题: | 关于申报长春市二道区2025年校企合作助理项目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03日 |
关于申报长春市二道区2025年校企合作助理项目(校外岗)人员的公告
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为了进一步帮扶我区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极申报2025年校企合作助理项目(校外岗),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根据《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工作方案》(吉人社联〔2025〕87号)相关规定,项目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两年内离校,是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吉林省长春市校企合作助理(校外岗)岗位协议书》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记录)。
二、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为3-12个月(低于3个月的不予发放财政补贴),项目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三、补贴标准
根据吉人社联〔2025〕87号《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工作方案》要求,项目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长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为项目人员发放补贴。
四、申报时限
自公告之日至2025年12月19日。
五、申报渠道
按照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一是向二道区人才中心进行报名申请;二是通过属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进行报名申请;三是可自行与用人单位(已在人社发布校企合作助理项目的单位)对接。
六、申报要件
1.《吉林省长春市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备案登记表》(附件3);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失业或未就业状态,吉林省户籍人员可向所在街道咨询办理);
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社保查询记录复印件(不能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具体申报所需表格详见附件。
七、项目管理
1.项目人员到岗后要认真履行《吉林省长春市校企合作助理(校外岗)岗位协议书》相关约定,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确保项目规范开展。
2.项目人员在项目期间接受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区人才中心将不定期通过视频采集、电话(微信)沟通、现场座谈等方式对项目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核查,对未按照项目规范要求的项目人员将取消其资格、停发补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树春
联系电话:0431-84881941
长春市二道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