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5776554051T/2022-26697 |
| 分 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 标 题: |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查四合沟临时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长二发改〔2022〕53号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8日 |
| 索引号: | 11220105776554051T/2022-26697 | 分 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 标 题: |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查四合沟临时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长二发改〔2022〕5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8日 |
四合沟临时排水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长二发改〔2022〕53号
长春市二道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四合沟临时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长二农﹝202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四合沟临时排水工程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四合沟临时排水工程(项目代码: 2207-220105-04-01-2052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长春市二道区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
二道区英俊镇四合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内容为林溪大街跨四合沟位置加设1排水涵管,涵管长度68米,过流能力满足5年一遇洪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投资234.18万元,全部由区级财政投资。
六、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二道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后续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