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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57765894735/2024-01525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标      题: 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索引号: 112201057765894735/2024-01525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标  题: 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负责人:耿立春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4599955

机构办公时间:9:00-1700

机构办公地点:四通路与英腾街交汇处

机构人员设置:事业编制57,其中,领导职数5,内设机构10,科长9

部门行政职责:

(一)负责开发区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整体形象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开展辖区人才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和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各项计划等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三)依据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突出主导产业,重点聚焦先进制造、新材料、新技术三大产业集群,协调推进辖区内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负责全区已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政策审批、配套设施等全过程跟踪、服务。

(四)负责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统计工作。

(五)负责按区域产业整体布局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组织重大项目招商活动;负责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

(六)负责辖区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财政工作。

(八)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联系、指导驻区各类机构,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对外宣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务、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检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开电话、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财政局

负责贯彻落实财政、国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政收支核算、财政预(决)算、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国库资金管理;负责开发区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业务上接受区财政局指导。

(三)建设局

负责贯彻执行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区域内公共道路(供水、排水、供热、供电、绿化、通信、燃气等)基础配套、建设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维护、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规划、土地收储、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等工作。

(四)招商一局(服务业项目招商局)

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规划、招商产业布局策划、招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业、文旅康养、农业等商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洽谈、协议签订、跟踪服务、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向区土地资源整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项目用地情况。业务上接受区商务局指导。

(五)招商二局(工业项目招商局)

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规划、招商产业布局策划、招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新型工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建材、汽车零部件、IT、医药等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洽谈、协议签订、跟踪服务、项目管理等工作。业务上接受区商务局指导。

(六)项目服务一局(建设审批服务局)

负责全区已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的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运营投产全过程跟踪、服务;负责协调联系发改、财政、住建、市场监管、规划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房屋管理、税务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服务二局(配套设施服务局)

负责全区已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的场地平整、道路建设、供水、电力、供热等基础配套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农林、园林、消防、水务、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等相关工作。

(八)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调节、预警,对经济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服务、跟踪、监测;负责对重点项目的跟踪、调度;负责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核算及各项统计工作;负责万人助万企、项目专班等工作。

(九)应急管理局

负责开发区在建项目的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预案制定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新建、续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已摘牌且有明确建设主体的地块和由开发区负责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配套设施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行业部门开展对上述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督查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