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站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长二东发〔2020〕4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二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二道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长二安委字〔2020〕11号)要求,制定了东站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
二、建立组织机构
主 任:张 浩 东站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金财 东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孔祥义 东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邹建东 东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金丽萍 东站街道纪工委书记
李树波 东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艳杰 东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立峰 东站街道武装部长
成 员:于樱函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陶永健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再生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侯占民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许 丽 企业服务科科长
李 勃 平安建设科(应急保障科)科长
王 宏 东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汪 洋 东站街道十委社区党委书记
杨健婕 东站街道绿安社区党总支书记
许亚丽 东站街道吉柴社区党总支书记
马 毓 东站街道滨河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一岩 东站街道东新社区党总支书记
宁英杰 东站街道紫盈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世凤 东站街道蓝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唐金山 宏伟农工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应急保障)科
主 任:金丽萍
副主任:李 勃
成 员:程 颖 姜 妍 王莉莉
三、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以街道、各社区为单位集中组织观看学习国家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工作重点,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街上下要以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做为指导工作主线,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配合行管部门,筑牢安全风险防线。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深入推动辖区重点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自查自改,且利用长春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自报,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五是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监督企业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配合行管部门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危险化学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针对清障、标识、划线问题进行排查,对整改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紧盯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力量建设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纳入重点工作,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集中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问题。四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配合行管部门强化街道公路隐患排查,推进交通乱象治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清理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洗车、占道死车现象;二是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传。三是督促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自查整改,督促企业消除重大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上报主管部门。
(六)燃气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二是排查辖区内违规集中存放液化气罐场所,如发现此类情况,及时上报。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
四、时间步骤
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本辖区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区安委会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相关科室、各社区和各类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上报,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本辖区、行业领域或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街道成立由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社区、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东站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保障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三年行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各社区、相关科室负责做好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
(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进行网络宣传。二是发放宣传资料,进行“五进”宣传。三是集中培训,进行培训宣传。全方位宣传国家三年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三)按照市安委会下发“五个必须”标准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检查督导、专家指导、督办约谈、联合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要求。
(四)优化监管方式。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执法寓于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各科室参与配合。发挥上下联动、行业指导、综合推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要按照部门分工,对辖区内企业及场所开展本行业领域相关检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逐一销号。
六、工作目标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危险化学品
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三)消防安全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五个明显”整治目标。即: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道路运输安全
利用三年时间强化街道公路隐患及交通乱象治理,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自查整改,消除重大隐患。
七、报送要求
(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2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二)每年及第三年要形成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年度报告。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
二道区东站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