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2年二道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二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询,网址(http://www.ccerdao.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二道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9177997。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二道区始终深入落实中央、省和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在此经验和基础上,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及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二道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推进作用,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业务培训等工作,发挥政务公开职能,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区严格执行村(居)务公开制度,由区民政部门牵头指导各村(社区)熟练掌握村(居)务公开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和方式方法,督促各村(社区)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村(居)务公开事项,我区共辖7街1镇53个城市社区、8个村,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村(居)事务277项,充分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村(居)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具体做法包括设置公开栏目及规范制度程序等。同时加强对村(居)事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促进各(村)社区开展村(居)务民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在辖区醒目位置设立村(居)务公开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决策透明度,使村(居)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源头、提高主动公开实效。一是强化公文办理环节。通过将公文的公开属性确认环节前置于公文制作环节,促进政府工作透明度,2022年共确认区政府发文公文公开属性64件(主动公开20件、依申请公开23件、不予公开1件)。二是严格实行政策解读制度。各部门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报送代拟文稿时,随附政策解读稿及解读方案,按区政府办公文处理程序同步报审,作为政府发文的前置条件,全年发布各类文件政策解读3件。三是严格实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晰审查程序,公开单位严格自审,把握好公开的力度,确保信息安全,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全年指导协调各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229件。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一是规范依申请办理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实行同申请人确认、按时办理、答复告知、存档备案各个环节,提升了依申请办理实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二是拓宽依申请渠道。全面开通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区政府网站平台申请、市政府网站平台申请、电子邮箱申请等多种方式申请公开渠道,申请人足不出户、一次不跑就可以申请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三是优化服务体系。通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聘请专业律师,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时具体操作流程和答复内容进行专业审核,及时更正错误,使依申请公开办理更高效、准确、专业。全年指导各部门受理和回复依申请件169件,指导和督办各部门78件,回复率100%。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网站专栏建设和维护。依托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网站平台的各责任专栏进行动态调整,进行增减或整合,方便公众查询。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做到栏目设置统一、查询入口统一、公开信息统一,使查询信息更方便、公开信息更透明、公开范围更广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政务公开专栏有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公示公告、专题专栏4个一级栏目,又将这四个一级栏目详细分解成70余个4级栏目,覆盖全区24个部门、8个街镇及物流开发区工作职能,为各单位公开信息提供更准确的空间平台。二是政务新媒体账号监督监管。目前全区有19家单位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37个,其中快手短视频1个,抖音短视频2个,微信公众号34个。依托宣传部制发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全区3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实行周检查、月调度、季通报的方式进行监管,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三是明确主动公开责任分工。联合政府办制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专栏更新任务分工表,将政务公开专栏下各目录更新责任落实到各单位,进一步促进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五)全面提升监督保障能力
一是定期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专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保证栏目及内容更新畅通。进一步健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网站工作日、节假日不间断读网,并购买第三方普查机构对区政府网站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测服务,包括错别字、无效链接、暗链、伪链、僵尸栏目、互动回应等检测服务,实行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每月一通报,发现问题实时提醒整改并记录备查。二是依托网站的绩效考核系统,加强对各单位材料报送、信息录入等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实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汇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9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34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9 |
||
行政强制 |
1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9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9 |
6 |
0 |
0 |
6 |
0 |
18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0 |
0 |
0 |
0 |
0 |
0 |
6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3 |
2 |
0 |
0 |
2 |
0 |
4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8 |
4 |
0 |
0 |
4 |
0 |
46 |
||
(七)总计 |
165 |
6 |
0 |
0 |
6 |
0 |
1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1 |
8 |
0 |
0 |
9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的公开要求与行业部门的公开需求不匹配。如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等信息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重点,但目前也是公开的难点,主要原因是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不能完全并及时掌握业务部门相关工作进展信息,督促缺乏时效性、针对性、权威性。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固定。绝大多数承担政务公开职责的部门都由综合科兼顾,人员也基本是兼职,投入精力不足且流动性较大,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连续性。
(二)改进措施
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和水平,发挥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作用。一是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二是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加大对政务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重视政务公开队伍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