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0年二道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二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ccerdao.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二道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9177997。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二道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和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在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充分发挥二道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推进作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业务培训等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20年二道区被确定为吉林省和长春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先试先行,全面梳理基层政府的工作事项和权力事项,细化公开要素,明确公开属性,确定公开层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对照国务院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和长春市垂直管理各相关单位,结合权责清单、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本年度完成23个工作部门涉及到的26个领域全部工作事项和权力事项,形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梳理确认一级事项147项、二级事项1447项、三级事项254项;对标国家26个领域事项新增一级事项9项、二级事项173项,省、市级事项197项。二是全面梳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和工作制度汇编,简洁易懂,明确各层级公开的内容和重点,解决“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在哪公开”的问题。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以“五公开”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源头,提高主动公开实效。一是强化公文办理环节。通过将公文的公开属性确认环节前置于公文制作环节,促进政府工作透明度,2020年共确认区政府发文公文公开属性111件(主动公开90件、依申请公开16件、不予公开5件)。将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主动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有力促进全区五公开领域公开实效。二是严格实行政策解读制度。各部门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报送代拟文稿时,随附政策解读稿及解读方案,按区政府办公文处理程序同步报审,作为政府发文的前置条件,全年发布各类文件政策解读15件。三是严格实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晰审查程序,公开单位严格自审,把握好公开的力度,确保信息安全,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全年指导协调各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329件。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规范流程,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全区工作实际,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引、政府信息公开依据公开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下发至全区各政务公开单位统一使用。二是畅通依申请渠道。全面开通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区政府网站平台申请、市政府网站平台申请、电子邮箱申请等多种方式申请公开渠道,申请人足不出户、一次不跑就可以申请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三是规范依申请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办理流程,切实规范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和环节,严格实行同申请人确认、按时办理、答复告知、存档备案各个环节,提升了依申请办理实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按时办理依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与上级和本级司法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完成因依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法庭答辩。全年指导各部门受理和回复依申请件81件,指导和督办各部门76件,回复率100%。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通过梳理政务公开规范化事项的同时,将每个事项的公开地址整合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做到栏目设置统一、查询入口统一、公开信息统一,使查询信息更方便、公开信息更透明、公开范围更广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二是明确主动公开责任分工。联合政府办制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专栏更新任务分工表,将政务公开专栏下各目录更新责任落实到各单位,进一步促进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创新考核评议方式,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追究。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全区2020年度重点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建设管理等方面,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职责、责任人和专职人员信息。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二道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实行“日巡查、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汇总,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03 |
1 |
35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0 |
7 |
1796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67 |
0 |
241 |
行政强制 |
16 |
0 |
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5 |
442588433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832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1 |
0 |
0 |
0 |
0 |
0 |
8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74 |
0 |
0 |
0 |
0 |
0 |
7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8 |
6 |
1 |
1 |
26 |
41 |
0 |
0 |
0 |
41 |
0 |
1 |
0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突出问题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规范性标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栏目仍存在格式不统一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由于人员的频繁变化,部分新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制度标准化的掌握运用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2021年,二道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编制的重点领域标准目录进行新一轮梳理,根据职能职责动态调整更新。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不论是政府机关还是行政相对人,都需要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持续深入的培训,让大家熟悉本行政部门职责,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