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5MB1800907P/2026-03838
分  类: 土地征用与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公告
发文机关: 二道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标      题: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文字号: 长二府征〔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105MB1800907P/2026-03838 分  类: 土地征用与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公告
发文机关: 二道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标      题: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文字号: 长二府征〔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远达街道长江村村民:

为实施长春市城市规划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远达街道长江村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征地前由二道区人民政府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具体情况

(一)征收土地项目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9批次。

(二)征收土地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9批次,共征收土地5.4068公顷,其中征收长江村集体土地5.4068公顷。征地地类为:水浇地0.7549公顷、旱地4.4189公顷、农村道路0.2211公顷、其他林地0.0119公顷。

(四)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富顺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南至新开大街、西至新开大街、北至富顺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地块二:东至长江村集体土地、南至新开大街、西至常家公园、北至铁路;

地块三:东至长江村集体土地、南至铁路、西至长江村集体土地、北至经开区界;

(具体征收范围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费)标准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24】8号)规定,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本次征地,土地区片地价是120元/平方米。其中20%是土地补偿费,80%是安置补助费。

三、征收土地安置方式

1、通过货币补偿。

2、符合社保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安置。

四、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

征收范围内建在宅基地、承包地、废弃地或无明确权属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温室、大棚、苗木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测绘面积,依据评估公司的评估予以征收补偿。无法确定权属的地上附着物,由主张权利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核实,属地街道证明并现场公示无异议的(7日),按公示结果补偿给主张权利人。

无证房屋由属地街道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经函询规资分局、区城管局,未查询到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按最新公布的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评估补偿,查询到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不予补偿。

附属物内物资的搬运补偿

对于附属物内的物资和设备,搬运费由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三)其它

1. 对于征地预公告发布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不予补偿,由相关部门依法拆除。

2.对于涉嫌欺诈、套取征收补偿款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对于历史遗留或特殊疑难问题,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价值评估时点

本项目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

拟签约期限

以通知为准。

五、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二道区远达街道办事处现场办公地点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村民委员会协助),请相互转告。

六、异议反馈

如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向二道区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自发布之日起。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648

初审:杨晋   复审:王丽苹   终审:刘丹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9批次图斑影像示意图(2024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