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关于远达街道长江村部分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二府征〔2026〕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为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拟征收远达街道长江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远达街道长江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为10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东至长江村集体土地,南至现状路,西至远达大街,北至经开区界;
(具体界限、地类等信息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杨晋 复审:王丽苹 终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