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公告
长二府征〔2024〕4号
为实施长春市城市规划和满足经济社会需求,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春二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国有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农用地转用公告》,为保障被用地单位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项目名称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
二、拟转用土地位置、面积、范围、权属
长春二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国有土地,总面积为5.4094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为:
地块一:东至长春二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南至净月区界、西至经开区界、北至经开区界;
地块二:东至街道村村界、南至延长高速、西至经开区界、北至长春二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全部为国有土地(农用地)。
三、土地现状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总面积为5.4094公顷。具体地类面积权属情况见下表:
地
面
类
积
权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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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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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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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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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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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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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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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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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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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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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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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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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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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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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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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糖
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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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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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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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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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9
|
2.0867
|
2.5076
|
0.2138
|
0.1005
|
0.4140
|
5.4094
|
5.4094
|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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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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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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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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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6
|
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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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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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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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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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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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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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5
|
0.4209
|
2.0867
|
2.5076
|
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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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5
|
0.4140
|
5.4094
|
5.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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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用用途
用于交通运输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三十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