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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5MB1800907P/2023-31670
分  类: 土地征收 ; 公告
发文机关: 二道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标      题: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75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文字号: 长二府征〔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105MB1800907P/2023-31670 分  类: 土地征收 ; 公告
发文机关: 二道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标      题: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75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文字号: 长二府征〔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第75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二府征〔2023〕1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报批的长春市二道区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拟征收八里堡街道英俊经济合作社、远达街道长江村、长青街道长青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八里堡街道英俊经济合作社、远达街道长江村、长青街道长青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为4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
  地块一,东至新开河,南至经开区界,西至规划路,北至空地;
  地块二,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伊通河,北至空地;
  地块三,东至新开河,南至新开大街,西至远达大街,北至经开区界;
  地块四,东至空地,南至新开河,西至新开河,北至经开区界;
  地块五,东至经开区界,南至新开河,西至新开河,北至富顺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地块六,东至地块八,南至空地,西至新开大街,北至新开大街;
  地块七,东至地块八,南至空地,西至新开大街,北至同鑫热力;
  地块八,东至新开河,南至空地,西至同鑫热力,北至新开河;
  地块九,东至新开河,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地块八;
  地块十,东至新开河,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地块十一,东至空地,南至东荣大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地块十二,东至新开河,南至东荣大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地块十三,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新开河,北至铁路;
  地块十四,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新开河,北至空地;
  地块十五,东至空地,南至加气站,西至新开河,北至空地;
  地块十六,东至新开河,南至空地,西至青阳华府,北至空地;
  地块十七,东至民乐小区,南至规划路,西至新开河,北至空地;
  地块十八,东至洋浦大街,南至金色橄榄城,西至金色橄榄城,北至凯利花园。
  (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