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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5MB1800907P/2022-0797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函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标      题: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文字号: 长府办函〔2021〕4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105MB1800907P/2022-0797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函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标      题: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文字号: 长府办函〔2021〕4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

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长府办函〔2021〕43号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你局《关于建立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收悉。经区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区政府同意建立由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牵头的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长府办函〔2021〕43号)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强化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和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参照长春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置,结合辖区实际,建立二道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

  (四)协调解决全区反不正当竞争重大问题。

  (五)组织开展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治理,加强各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

  (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监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市监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区市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由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监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市监分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在联席会议召开会议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他委托的同志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

  (四)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核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区市监分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需要适时增补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汇总工作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职责分工

  (一)区市监分局承担联席会议牵头职责及办公室工作;研究解决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大、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大反不正当竞争事项开展联合处置,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的宣传、培训和推荐表彰等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典型经验。

  (二)区委宣传部协同推进属地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过程中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推送联席会议及权威机构、媒体相关宣传文章,营造良好网络宣传氛围。

  (三)区教育依法定职责和权限协同推进教育系统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

  (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相关单位协同推进工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

  (五)区公安分局依法打击防范不正当竞争犯罪。协同推进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工作;公安机关配合行政机关做好案件移送,符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六)区民政局协同推进养老服务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七)区司法局协同组织实施公平竞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推进物业管理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

  (九)区农业农村局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配合长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十)区文化和旅游局协同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旅游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负责规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宣传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各类节(栏)目的虚假宣传行为;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一)区卫生健康局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治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卫生健康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六、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及联络人员

  (一)长春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人:李洪全  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局长

  副召集人: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副局长

      员:

      二道区委宣传部网信中心主任

  张兰爽  二道区教育局副局长

      二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石召光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副局长

      二道区民政局副局长

      二道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刘致敏  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苟云宇  二道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继忠  二道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二道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二)联络员

  张兴伟  二道区委宣传部融媒体办公室科长

  王耀志  二道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

   二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管理科科长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

  韩娜娜  二道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二道区司法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科长

  王键宗  二道区农业农村局黑土地保护检测中心科员

      二道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科员

  刘永彬  二道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监分局副局长张鹏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