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小组的通知
长二府办发【2019】30号
英俊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驻区垂直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7]3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长府发〔2017〕8号)精神,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成立二道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小组。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二道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继东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张 勇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英俊镇政府、东盛街道办事处、东站街道办事处、荣光街道办事处、吉林街道办事处、八里堡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远达街道办事处。
联席会议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林继东担任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张勇担任副召集人。
二道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张勇兼任。
二、主要职责
二道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小组,负责全区公平竞争审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督导、检查工作落实;采取会议、会商、问询、函调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必要时邀请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事和决策委员等专家参加相关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遇有重大事项或者专项议题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联席会议所议具体事项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和企业及消费者代表列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或者有关成员单位提出。各成员单位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应当提前一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经召集人或者副召集人同意后方可上会。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提前3日告知相关单位做好材料报送等上会准备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措施或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强化工作职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