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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5K09395729M/2012-1001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1月31日
标      题: 关于做好城区绿地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二府办发[2012]3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1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105K09395729M/2012-1001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1月31日
标      题: 关于做好城区绿地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二府办发[2012]3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1月31日

关于做好城区绿地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做好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全面系统的掌握城区可绿化空间,根据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全市绿地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全区绿地资源进行普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普查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行政管辖区内未来5年可绿化且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空地(含道路两侧绿化)。
    二、普查内容
    1、居住区内未绿化的空地(不含改造的绿地)。
    2、单位庭院内空地(不含5年内规划建筑物、构筑物)。
    3、开发小区外围空地(不含小区范围内空地)。
    4、拆迁后不再建设的空地或绿化预留地。
    5、规划道路两侧及分车带预留绿化用地。
    6、铁路两侧可绿化空地。
    7、河流两侧可绿化空地。
    8、防护绿地。
    三、普查时限
    2012年1月31日至2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  各街道办事处、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次绿地资源普查工作对于指导我区绿化工作和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意义。
    (二)落实责任  普查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抓好落实。
    (三)详实准确  在普查过程中,要深入现场实地测量面积,画出位置图,标明具体位置、范围、四至。于2月7日前,将文字说明、位置图和《长春市绿地资源普查统计表》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区住建局园林绿化科,上报时要加盖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