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二道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英俊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物流集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区人社局制定的《二道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二道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相关精神,为了更好的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强化社区就业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充分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4050”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困难对象为重点,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推动社区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在我区33个社区中,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3个(达到10%)、市级充分就业社区5个(达到15%)、区级充分就业社区13个(达到40%);到2015年,将全区33个社区全部建设成为充分就业社区(达到100%)。
三、创建标准
(一)充分就业:
1、综合就业率:
(1)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为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5%以上;
(2)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为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区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为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达到85%以上。
2、力争三年内社区所有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0%。
3、“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二)就业服务:
1、开展就业援助。建立调查摸底和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就业援助和跟踪服务制度。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援助协议,根据其技术特长、身体状况、求职愿望和培训需求,采取一人一策、一户一策,分工到人,责任包干。开展“一对一”、“二对一”或“多帮一”的量身定做服务。对就业困难对象及时给予就业安置后,跟踪了解就业和政策落实情况,并有详实记录。
2、积极落实政策。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应由社区负责落实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包括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中“4050”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的信用担保等,全部落实到位。在开发和创造就业岗位,搜集掌握辖区内单位岗位信息资源方面工作扎实,有信息收集联系网络及信息记录,及时有效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帮助指导社区内人员自主创业,社区内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为辖区内失业人员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
3、热情文明服务。社区要开展文明办公活动,实行入户走访和上门服务制度;工作人员能够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社区群众,认真宣传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政策,耐心细致解答提出的问题。
4、基础工作扎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台帐、统计表册完备,对本社区内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转失业人员、外来务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人力资源进行实名制登记。信息采集到户和人,动态跟踪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六清(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择业意向清、职业技能清、就业状况清、社会保障清), 各类人力资源全部实行微机录入、动态管理,并做到可以随机实名查询。台账中人员分类、项目设置、装订和微机录入符合要求。数据清楚准确,及时、准确、规范上报各项就业统计数据和工作情况。
5、群众满意度高。本年度未发生有关的举报、投诉、上访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平台建设及管理:
1、社区有不低于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完备。
2、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内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跟踪走访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和职责,完善的业务流程和标识,岗位职责、服务指南、服务标准、办事流程上墙公开。
3、有2名以上(含2名)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能够系统学习、熟悉现行就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熟悉工作制度及操作流程,工作人员队伍稳定。
4、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5、建立绩效考评体系,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6、设有政策宣传栏和信息栏并及时更新;对本社区自身的再就业典型或创业典型进行广泛宣传。
7、社区领导重视和支持就业工作,坚持例会制度,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便利。
四、工作任务
(一)每个社区都要全面掌握劳动力的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1、对社区内的劳动力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社区内各类未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与就业愿望,将各项基础信息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劳动力资源情况台账、下岗失业人员台账、就业困难群体(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4050”人员)台账、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台账、复转军人台账、农民工台账、就业再就业培训台账、就业服务(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台账、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台账、岗位开发情况和需求台账等10类基本台账;对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用工需求实施分类管理,定期上门调查,及时更新台账,建立动态管理库,实现辖区未就业劳动者失业时间清、失业原因情、家庭状况清、就业愿望清、培训要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去向清、政策享受清、社会保险关系清,以及辖区单位用工需求清等基本情况“十清”。
(二)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1、与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签协议、结对子、大力挖掘空岗信息。
2、根据社区居民生活需要,开发就业服务项目,创造一批社区就业岗位。
3、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在社区内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有条件的组建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
(三)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
1、对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做到入户到人。
2、及时、热情地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
3、落实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四)开展社区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
1、建立“零就业家庭”随出现、随帮扶、随消除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走访就业困难对象家庭,提供“一对 一”的就业服务。
2、积极配合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向就业困难对象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推荐其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
3、对生活困难、急需就业的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提供空岗信息等多种措施,实现即时就业安置。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开展争创活动,自觉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
(一)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良性互动。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促进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注重发展非公有制产业、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并引导其合理布局,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良性互动。
(二)全面落实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区政府出台的21项扶持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各项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要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适当扩大政策扶持的对象和范围,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大力实施信息发布、岗位招聘、政策扶持、技能培训系列援助工程。
(三)加强就业服务。完善区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功能,实现同社区联网,资源共享。为社区举办专项招聘会,安排就业援助车接送洽谈人,为劳动者提供主动、便捷、优质的服务。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强技能培训。区就业服务局在原有8类培训项目的基础上增加面点、美容美发、汽修、水电焊4类培训项目。建立实训基地2个,免费为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实习,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为劳动者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加强执法监察。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严厉查处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和克扣工资等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劳动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
六、保证措施
(一)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再就业办要制定“充分就业社区”的申报验收及复查的具体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工作任务,报区政府审批后实施。对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验收达标的经区政府审议后授牌认定。要认真做好已创建成功的充分就业社区一年一次的复查工作,对没有保持创建标准的社区坚决予以取缔。各街道、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具体方案,细化创建目标。各社区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中,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创建工作。每一个社区都要设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公示牌,动态标示辖区内劳动力、“零就业家庭”等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情况,接受辖区居民和社会的监督。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要及时申报验收。
(二)加强部门合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抓好“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协调落实各项政策补贴和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落实我区出台的21条扶持政策;其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营造充分就业氛围,促进有劳动能力失业人员充分就业。
(三)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各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对达标的优秀充分就业社区,区政府将向市里推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要树立一批充分就业社区典型,带动全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落实激励机制。增加社区就业、劳动保障工作经费,提高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对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社区,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二道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题词: 劳动 就业 方案 通知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33份)
附件:
二道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宪昱 区 长
副组长:李子新 副区长
李永利 副区长
成 员:刘兆义 英俊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国彦 物流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郭杰坤 区人社局局长
赵庆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万财 东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哲 东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仲光 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中锋 荣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鲁景文 远达八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彪 区财政局局长
程远涛 区民政局局长
孟宪辉 区残联理事长
林 丽 区妇联主席
陈春林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斌 区工商分局局长
藤 广 区地税分局局长
刘 恩 团区委副书记
邓玉刚 区民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主任由郭杰坤兼任,副主任由李伟担任,办公室电话:8464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