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二道区税源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驻区有关单位:
《二道区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二道区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区税源情况,强化政府对税收工作的监管,增强协税、护税意识,促进经济发展,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税源普查工作。
一、普查意义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辖区税源状况,挖掘税收潜力,增强税收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健康发展。
二、普查对象
在二道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业户。重点普查对象是异地纳税企业、房地产及房地产关联企业。
三、普查方式
税源普查采取以行政区划为主,兼顾税收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以乡(镇)、街道、开发区的行政区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以社区(村)税源普查组织为依托,在全区范围内同步开展。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云超 区长
副组长:孟宪新 常务副区长
吕 鑫 副区长
王 吉 二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子新 副区长
成 员:陈国彦 区物流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刘兆义 商贸产业区管委会主任、英俊镇镇长
赵连有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副主任、劝农山镇镇长
赵庆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金龙 区财政局局长
孙英伟 长春市二道区国税局局长
腾 广 长春市二道区地税局局长
刘 嫱 区住建局局长
刘宏伟 区发改局局长
陈亚林 区卫生局局长
张德柏 四家乡乡长
李 哲 东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万财 东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仲光 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中峰 荣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鲁景文 远达八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积平 规划二道分局局长
姜仲元 国土二道分局局长
王玺贵 环保二道分局局长
戈 洪 工商二道分局局长
曲 杰 公安二道分局局长
王大庆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 彪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韩佰强 莲花山度假区财政局局长
梁忆发 二道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王彪兼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接受区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的同时,也要成立相应的税源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税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责任划分
全区税源普查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区财政局、二道区国税局、二道区地税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区税源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组织实施。
区财政局负责税源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全区税源普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分析工作,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提供纳税企业名单;
二道区国税局、二道区地税局负责提供企业户顺,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做好税源普查工作,并安排税收专管员参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税源普查小组,参与普查工作;
工商二道分局负责提供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名单以及与税源普查有关的资料;
国土二道分局负责提供在二道区摘牌地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和土地招、拍、挂信息;
区住建局负责在开发商办理前期手续时,与区税源办共同协调开发商到二道区注册、纳税;
区发改局负责提供招商引资情况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和资金到位情况;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税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村)具体开展普查工作,并统一填报、汇总本辖区税源普查情况,及时掌握辖区内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并随时向区税源办报告,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区内经营,区外纳税”企业(个人)的追缴入税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公安二道分局、规划二道分局、环保二道分局、区消防大队协助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税源普查工作,协调解决税源普查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区税源普查工作自2010年7月15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7月15日—7月22日)。
主要工作:
1、组织召开全区税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区税源普查工作。
2、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全区税源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税源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区域内税源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动员部署工作任务;
(二)全面普查阶段(7月23日—8月23日)。
依据税收征管系统数据和工商部门登记信息,采取实地踏查方法,对辖区内所有的纳税人进行普查。
1、各社区(村)税源普查工作人员向本社区(村)所有纳税人发放《二道区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由纳税人填写,工作人员须在2日内将登记表收回,经社区(村)普查组核查确认后,报乡(镇)、街道、开发区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已经纳入税收管理的纳税人,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税和地税部门提供的2009年度纳税信息,并经实地核查后,填写《二道区已纳入税收管理纳税人普查登记表》。
3、对未纳入税收管理的纳税人,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税源普查工作组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其2009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未纳入税收管理的原因,并填写《二道区未纳入税务管理纳税人普查登记表》。
以上表格由区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
(三)汇总分析阶段(8月24日—8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税源普查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并于8月24日前报区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税源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区税源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组成普查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好普查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税源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保证普查质量。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税源普查数据的质量负责,所有填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据实填报,不得人为调整和估算普查数据。区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就普查质量进行抽查,对普查中走过场、敷衍了事,普查结果和抽查结果严重不符的,要限期重新普查,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二道区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2、二道区未纳入税务管理纳税人普查表
3、二道区已纳入税收管理纳税人普查表
4、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汇总上报表
主题词: 财政 税务 普查 通知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