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园子镇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菜府发〔2021〕10号
为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农村环境,消除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按照德惠市《关于印发<全市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菜园子镇党委和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决策部署,在镇各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重点解决一批安全隐患和矛盾问题,确保在“七一”前有实质性进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镇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任务有两项:一是开展柴草垛出屯行动,规范柴草垛堆放。二是保障消防车道畅通。
5月30日前全镇农村柴草垛出屯率达到80%;各村70%以上的自然屯农村柴草垛全部出屯;6月30日前,全镇农村柴草垛出屯率达到90%;各村80%以上的自然屯农村柴草垛全部出屯;完成农村消防车道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消防车道畅通,确保消防救援车辆能够顺利进村入屯。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31日之前)。各村要全面摸清农村柴草垛堆放和消防车道问题底数,制定《农村消防救援隐患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镇级明确整治工作包保领导、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工作措施、责任单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村抓紧组织对排查出的农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按照《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消灭一大批农村消防安全隐患。从4月7日起,每半个月向镇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任务百日攻坚专项工作组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三)考核总结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和平安建设办公室组成镇考核组,将对各村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成果进行考核。
四、主要任务
(一)统一规划柴草垛集中堆放点。以自然屯为单位,规划设置柴草垛集中堆放点,一般不超过3个。集中堆放点要远离农户、景点、公路及林带,一般要求距离不低于50米,高速公路(过境段)沿线柴草垛要求远离100米以外。集中堆放点外围要设置围墙或栅栏,堆放点内柴草垛堆放整齐有序,通道要保持整洁。
(二)加强消防车道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村屯消防车道畅通情况,重点整治占用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净宽、净空高度不足问题,突出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以及净空高度范围内的障碍设施,清除消防车道上的土石、柴草等障碍物。村庄之间以及与其他城镇连通的公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宜纵横相连且间距不宜大于160m;车道的净宽、净空高度不宜小于4m;要按照配置车型满足转弯半径需求,路面要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尽头式车道要满足配置车型的回车要求。
(三)强化消防车道日常管理。要建立镇村两级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集市、庙会等活动区域应规划布置在不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地段,该地段应与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田地头柴草垛堆放规范有序。对设置集中堆放点确实有困难的,可选择距远离农户、景点、公路及林带的田地头堆放。堆放要尽量集中,并且保持整齐,要避免前后无序、纵横交错、七高八低等现象的发生。
(五)集中清除沉积多年及废弃无主的柴草垛。对堆积多年已经腐烂和弃置无主的柴草垛,采取集中焚烧或统一搬迁的办法,一次性彻底清除。鼓励利用“柴草垛底”建立微景观,美化农村环境。
(六)加强农户自家临时烧柴存放管理。农户临时烧柴尽量当日取当日用完,需存放的农户,以不超过15天用量为限。临时烧柴堆放时要求在院内或园内,不得随意堆放在房前屋后或临街堆放,并尽量做到一个自然屯内统一。引导农户在庭院内采用砖瓦、彩钢板等材料,建设封闭型临时堆放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菜园子镇农村消防安全隐患重点任务百日攻坚专项工作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各包片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书记、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科长组成。各村要把柴草垛出村作为消除农村安全隐患的重点任务,提高认识,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领导干部要深入村屯,靠前指挥,传导压力,并在设备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村书记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时间,专项突破,确保实效。镇村干部承担主体责任,要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的办法。妥善解决柴草垛集中堆放问题,帮助留守的老弱病残农户搬迁柴草垛。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典型村屯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柴草垛出村对于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意义,统一群众的思想,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和观望情绪,使柴草垛出村观念深入民心。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和平安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秸秆出村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村给予表扬,对于行动迟缓、停滞观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
德惠市菜园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