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促进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地到户,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完成省、市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省扶贫办《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入户宣讲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广泛宣传贯彻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要点,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切实推动政策到镇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增强贫困群众运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巩固扩大扶贫工作效果。
二、宣传重点
(一)政策要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吉扶办联[2019]83号)和《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吉银保监发[2019]141号)文件要求,坚持“5万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二)支持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银信部门可为贫困户办理贷款、续贷或展期;在已经还清扶贫小额信贷和符合再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银信部门可向贫困户多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三)贷款用途。坚持贷款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生活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引导信贷资金用于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即:“小庭院、小种植、小养殖、小买卖、小作坊”,促进快速稳定增收,提高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
(四)贷款条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的贫困户,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信部门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偿还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贷款人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五)妥善办理续贷和展期。在贷款户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具有一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确有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只能办理1次,办理续贷的贷款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经办银行可为其办理展期。
三、宣传方式
(一)由市脱贫办统一印发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单,以乡镇(街)为单位,逐村逐户发放到贫困户家中,注重宣传解读,强化入脑入心,让贫困户真正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各乡镇(街)要留有入户发放影像资料,每村至少一张宣传照片。
(二)各乡镇(街)将宣传单配发到银行网点、市场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地方,便于公众取阅。在有条件的营业场所或服务点可设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或悬挂条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
(三)充分利用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到贫困户家中入户走访宣传的机会,积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入户宣讲,特别是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的农户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帮助其申报扶贫小额信贷,并向村民做好政策的解读工作,确保金融扶贫政策覆盖面全。让贫困家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四)各乡镇(街)要利用村民集中时间通过村、组文化站广播、大喇叭等形式,重点对服务对象和方式、贷款用途、期限利率以及办理流程等政策内容进行宣传。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帮助其寻求其他扶贫政策支持,实现早日脱贫。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镇(街)要积极协调当地农商行工作人员、组织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队、村“两委”成员等挨家挨户走访宣讲,精心安排,特别是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的农户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帮助其申报扶贫小额信贷,并向村民做好政策的解读工作,确保金融扶贫政策全面覆盖。
二是各乡镇(街)组织农商行工作人员对每一单贷款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户建立台账,梳理到期还款情况,综合评价生产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主要做到查贫困户授信情况,看是否随意抬高门槛;查贫困户生产经营情况,看是否具备到期还款能力。
三是要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层把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到位,对即将到期的贷款户各乡镇(街)要协同农商行及镇村干部共同走访,提醒做好还款准备,保证贷款良性循环,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是宣传工作务必于2020年5月11日前完成。
五是各乡镇(街)留存宣传系列档案外,于2020年5月11日前,上报市脱贫办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各乡镇(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方案、完成报告、每村一张以上入户宣传照片(标明村名、户名,用A4纸打印,并上报照片电子版)。
德惠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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