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吉林省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吉司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长春市司法局对清理工作的进一步要求,市政府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我市2019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31件现行有效、10件废止、2件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意见》 |
德府发〔2007〕20号 |
2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依法解决相关问题的通知》 |
德府发〔2007〕29号 |
3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德府发〔2007〕35号 |
4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德府发〔2009〕52号 |
5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加快推进棚膜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德府发〔2010〕12号 |
6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 |
德府发〔2012〕12号 |
7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征收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德府发〔2012〕21号 |
8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办法(试行)的通知》 |
德府发〔2012〕27号 |
9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变燃气初装费收费方式的通知》 |
德府发〔2012〕31号 |
10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经营性项目用地招商竞争谈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德府发〔2012〕37号 |
11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
德府发〔2012〕43号 |
12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德府发〔2014〕11号 |
13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德惠市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 |
德府发〔2014〕27号 |
14 |
《德惠市人民政府印发德惠市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德府发〔2014〕35号 |
15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
德府发〔2014〕39号 |
16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德府发〔2015〕21号 |
17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城区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 |
德府发〔2015〕34号 |
18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德府发〔2015〕35号 |
19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
德府发〔2017〕35号 |
20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1〕65号 |
21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1〕67号 |
22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德惠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分配管理意见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2〕49号 |
23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2〕67号 |
24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供热企业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3〕2号 |
25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3〕11号 |
26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3〕62号 |
27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4〕33号 |
28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5〕54号 |
29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6〕4号 |
30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6〕14号 |
31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6〕74号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德府发〔2006〕44号 |
2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德府发〔2006〕52号 |
3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
德府发〔2007〕14号 |
4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
德府发〔2007〕55号 |
5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
德府发〔2007〕70号 |
6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管理市区规划内土地使用的通知》 |
德府发〔2008〕29号 |
7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
德府发〔2012〕1号 |
8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德惠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
德府发〔2012〕68号 |
9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0〕34号 |
10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的通知》 |
德府办发〔2011〕66号 |
附件3
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文号 |
原 条 款 |
修改后条款 |
1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基本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德府规〔2019〕1号) |
附件1: 第9项:建筑工程交易费; 第10项:与工程有关的劳动分包、建筑材料交易费; 第11项:与工程有关的设备交易服务费; 第12项:设计、监理交易服务费; 第13项:场地、设施租赁费。
|
1.收费文件改为:《吉林省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19〕507号) 2.收费标准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
2 |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府发〔2006〕9号) |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德惠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十一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开发区、工业园区及2005年撤乡并镇前的老镇区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垃圾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专用收费票据。 第八条: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单位,须持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人员须佩戴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收费员证,并出具专用票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缴并举报。
|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垃圾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专用收费票据。 第八条:收费人员收费时须提供财政部门发放专用票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缴并举报。
|
|
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网站标识码:2201830007
吉ICP备0500666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8302000024号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