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德惠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德惠市政府网站(http://www.de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惠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91,办公地址:德惠市德兴街与惠新路交汇处(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30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德惠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年度任务。
(一)稳步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下发了《德惠市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和长春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德政公组发〔2020〕2号),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统筹推动各乡镇(街)、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时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公开职责。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指导推动各乡镇(街)、各部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四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全市25个部门编制了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要求做好目录复核及录入等相关工作。
(二)持续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市政府文件67件;二是积极主动公开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三是动态调整我市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等事项清单,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四是全面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及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依据、处罚决定等信息;五是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相关信息;六是着力公开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公务员招考录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生态环境、扶贫、土地征收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同时,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在政府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专题栏目,对社会关注度高、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2020年累计转载、发布政策解读稿13篇。
(三)规范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平台,确保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二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渠道的接收方式和具体注意事项,确保《指南》中公开的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人接听,并能够耐心解答、正确指引相关申请事宜。三是按照省政府制定下发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办理文本,进一步规范我市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答复文本内容严谨、规范,要素齐全。2020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件,均已进行了妥善答复,群众较为满意,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着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注重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实体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科学设置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新开设了《助企专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脱贫攻坚》等专题栏目,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三是在我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大厅等办事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摆放《条例》宣传资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引、《办事指南》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切实加强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织,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考核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绩效考核,科学制定考核评分标准,有效推动乡镇(街)、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用考核指标推动工作、指引工作的作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市乡镇(街)、各部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报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4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88 |
+33 |
1836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6 |
0 |
78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50 |
0 |
2647 |
行政强制 |
83 |
0 |
93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1 |
43771.88928万元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74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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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和创新;三是对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二要探索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提高政策解读实效性和可读性;三要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着力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和办事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