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23-33292
分  类: 政务公开;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23-33292 分  类: 政务公开;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惠市2023年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3〕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德惠市2023年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是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深化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常态化运行,全面提升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现结合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治理路径,以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粪肥就地就近全量化还田利用为重点,以用促治、利用优先,促进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健全体系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高效运行和种养结合的良性循环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能力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促进种养结合的良性循环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和多元利用的原则

  根据地域、品种、规模不同,采取不同的经济适用的畜禽粪污处理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利用。

  (三)坚持属地管理和责任落实的原则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乡镇(街道)负总责,并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作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压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机制,督促养殖场(户)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运行机制并长效运行,确保全市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应用尽用,畜禽粪污应收尽收并得到有效利用,逐步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逐步推动由分散处理向市场化运行转变,提高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直联直报系统中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养殖密集村屯畜禽粪污集中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提高畜禽粪肥替代化肥的比例。

  四、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适用技术模式

  要加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力度,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大力推广应用畜禽养殖新技术新工艺,深入实施养殖污染源头减量行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乡镇(街道)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及运行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准,措施强,采取的处理技术模式对本乡镇(街道)的养殖场户和粪污量实现全覆盖,着力解决本辖区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

  (二)建立健全畜禽粪污长效管理及运营机制

  1.加强规模养殖场(户)监管

  (1)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的巩固提升工作,加强排查,做好维护和管理,粪污处理设施不足的,要填平补齐,确保粪污处理设施得到有效、规范使用。同时抓好新(扩)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应依据农业部相关规定,按养殖场的设计存栏量计算,达到合理的配套标准。

  (2)压实规模养殖场(户)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粪污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或偷排粪污造成污染的,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

  (3)加强指导。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要翔实,要有粪污处理利用协议,并实行一户一台账,落实粪污收储运用闭环管理。

  2.加强规模以下及散养户的管理。建立畜禽收储运用体系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散养畜禽收集设施建设,散粪收集设施不足的,要填平补齐。要合理布局,实现散养村屯畜禽粪污收集点全覆盖,畅通畜禽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鼓励散养户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大力推广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鼓励开展“退户入区”集中养殖和建设粪污集中处理场,采取“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探索推广成本低、易操作、农民认可、能长期运行的适用模式。

  3.加强散粪收集处理设施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对畜禽散养粪污认真排查,加强散粪设施管理和维护,要设立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村屯散粪收集设施的日常监管,建立粪污处理利用台账,严禁散粪收集设施闲置或存放其他垃圾,确保散粪应收尽收,杜绝畜禽粪污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4.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在畜禽粪污全量收集的前提下,配置与散粪收集设施规模相配套的铲车、挖掘机、吸污车、翻斗车等清运设备,满足散粪清运需求,确保畜禽粪污能及时清运。

  5.加强台账管理。督促指导养殖场提前制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施用时间及使用量等。同时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及时记录粪污日处理量和粪肥施用时间、施用量与施肥方式等,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三)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运行模式

  要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运行模式,对养殖场(户)、粪污量、粪污设施全覆盖。规模养殖场(户)要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配套建设的粪污处理设施全部实现规范运行,对畜禽粪污自行管理;鼓励规模以下中等养殖场户完善收储运用设施设备,采取委托处理或就地就近堆沤还田等方式,实行自我闭环管理。以村屯为单位的粪污储存设施,要同本地畜禽粪污产生量相匹配,由所在的村屯负责进行管理,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探索建立对社会化集中收储运用的小散养户收费模式,实现可持续长效机制。

  (四)开展春(秋)季集中治理专项行动

  抢抓春耕和秋收农业生产关键时间节点,以畜禽粪肥(农家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主要目标,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统一组织实施,逐村开展畜禽粪肥清运还田,切实做到就近就地应还尽还。

  (五)逐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网格化管理

  压实场户主体责任、村屯网格管理责任、市乡村屯包保责任、行业管理责任、执法监管责任等五方责任,切实明确和固化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责任义务、工作程序、检查流程、考核办法等,因地制宜形成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有效运行管理的制度体系。逐步实施市包乡,乡包村,村包社的包保网格管理模式,以村屯为作战点位,对所有养殖场户实行网格管理。

  (六)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推动有机肥厂有效运行。加大扶持力度,利用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等项目资金,加大有机肥采购量,利用多种形式,帮助企业畅通有机肥销售渠道;鼓励种植户施用有机肥;选择部分种植户,开展有机肥试点工作,探索有机肥与化肥配合施用,提高土壤肥力,以产量、肥效等数据为支撑,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能力,有效解决畜禽粪污处理“出口”问题。

  畅通粪肥还田渠道。加强畜禽粪污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定期组织农牧业技术人员入村入户入田开展技术推广,面对面传授畜禽粪污堆沤发酵技术、有机肥与化肥替代比例、底肥和追肥的配套技术,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调动种植户施用粪肥积极性,逐步提升种植户使用有机肥的能力、敢用有机肥的决心、愿用有机肥的信心,畅通粪污还田渠道。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德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牟兆彬 副市长

  成 员:徐志军 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李国峰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局长

  王 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树义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柏林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永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世山 市水利局局长

  王树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于连江 市林业局局长

  李德勇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维敏 市委市政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业管理局,主任由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徐志军兼任。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二)落实责任分工

  1.落实养殖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长春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职责》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养殖企业严格履行“谁养殖、谁治理”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养殖环境污染治理行为,提高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增强养殖企业参与环保的自觉性,保证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畜禽粪污有效的资源化利用。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加强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养殖污染治理管理工作,定期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确保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加强村屯散粪收集设施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落实对散粪的日常巡查、监管,组织散养户将粪污运输到散粪收集点,对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现象行使属地管理职能,督促整改。

  3.落实行业部门指导和服务职责

  由畜牧部门负责,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加强入户指导,指导签订粪污处理协议,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抓好“三单”送达工作,对无粪污收集设施的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养殖场,以及散养密集村屯要送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指导其按“告知单”要求,建设配套的粪污储存设施,在下达“告知单”的同时,把规模以上养殖场的信息反馈给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规模以下养殖户和散养密集村屯的信息,反馈给属地政府。

  4.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职责

  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负责,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推动畜禽养殖场(户)切实履行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户)的统一监管,加强养殖企业环评备案管理,加大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监管力度,对无配套设施或有设施不利用造成污染的规模养殖场(户),由环保部门严格执法执罚,要起到震慑作用,使养殖场(户)能自觉参与畜禽粪污治理工作。

  5.落实督导考核制度

  一是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农村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配合,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督导检查,年底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督导绩效考核,并对各乡镇(街道)的督导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将畜禽粪污整治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内容。

  6.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粪肥还田利用,加强对有机肥厂生产的有机肥进行宣传和推广,开展有机肥试点工作,提高有机肥替代化肥比率;市乡村振兴局全面贯彻落实“千村示范”创建,培树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样板村;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的评审,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和发放;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项目用地的审批;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