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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22-19334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0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22-19334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0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德惠市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德惠市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有效破解客运行业低效运行、服务质量不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难题,加快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促进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客观实际,建立健全客运运营管理体制,稳妥推进公共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构建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城乡公交为一体的“全域公交”体系,全力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公共交通运行系统,促进全市城乡客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通力合作,遵循市场规律,整合城乡客运经营资源,对客运班线运营实行公交化改造,推进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经营。

  (二)以人为本,高效便捷

  开通低票价、高密度、大容量、优品质的城际公交、城乡公交,有效衔接城市公交。让城乡居民享受安全、舒适、便捷、经济的公交出行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统筹规划,融合发展

  将全域公交一体化发展纳入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城乡道路客运、货运、邮政等资源,加快完善网络化、标准化、多元化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

  (四)科技引领、绿色高效

  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域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应用,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装备,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城市公交与城际、城乡公交“无缝衔接、零换乘”,基本实现城乡客运经营主体公司化、运营方式公交化、线路布局网络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标准规范化。主要目标为达到“5个100%”: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达100%,乡镇通公交比例达100%,建制村通公交比例达100%,新能源电动公交车比例达100%,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免费乘车比例达100%。

  四、组织机构

  成立德惠市推进全域公交一体化领导小组。

  组 长:王嘉升 副市长

  成 员:张永恒 市交通局局长

  张亚东 市公安局政委

  刘 旭 市财政局局长

  刘烈涛 市发改局局长

  郭玉彬 市应急局局长

  崔景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凤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侯廷庆 市住建局局长

  张玉东 市文广旅局局长

  姜进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国鑫 市信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永恒同志兼任。

  五、重点任务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实现经营机制公司化。逐步取缔客运企业车辆挂靠经营、承包经营现状,采取线路经营权到期终止、收购、并购、入股等手段,逐步完成公交化改造,实现统一车辆产权关系、统一运输生产组织、统一财务收益分配、统一人员劳动关系、统一经营管理责任“五统一”的公司化经营。(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2.推进运营机制改革。对我市现有城乡客运班线采取“全域公交”的运营模式。增加通过村庄较多的公交线路班次,实行定时定班发车。加强城乡公交班次与学校、集市的对接。应市场需求对有特殊需求的单位,探索开通定制公交服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3.推进客运车辆结构调整。支持客运企业淘汰现有老旧燃油客车,投入新能源车辆运营,对新购置的新能源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贴,减少客运企业运营资金压力,提高我市客运车辆新能源车辆覆盖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二)科学合理布局公交站及配套设施建设

  1.推进我市城乡客运线路公交站点布局和建设工作。在市财政支持下对公交停靠站点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和建设,为我市城乡实施“全域公交”打好坚实的运营基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2.加速建设公交车充电配套设施。在客运站、城乡公交起讫地及客运枢纽换乘地建设充电桩及配套变压器增容,满足全域公交车辆充电需求。(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供电公司)

  3.完善客运站物流配送功能建设。对现有乡镇客运站进行改扩建,恢复现有乡镇场站功能,并将交通便利、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客运站逐步建设为集乘客集散、快件分拣处理、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缩小城乡小件货物配送条件差距,完善我市小件物流运输快运网络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邮政公司)

  (三)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

  1.开拓旅游运输服务集散地功能。鼓励客运站按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1381-2015)标准,对客运站实施改造升级,转型升级为城市旅游集散地,共享周边酒店、餐饮、娱乐、交通出行等信息渠道,为旅客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带动多产业联合发展。(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

  2.打造综合性能商业体。在保障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客运站通过自营或招商引资等方式成立商贸综合体,为旅客提供商品售卖、餐饮等延伸服务。利用场地、房屋资源开展超市、网络信息、公共停车、汽车检测、维修、清洗、汽车租赁等业务,提高客运站自我生存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

  1.建设智能公交出行系统。由所有公交车辆安装具有视频监控功能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整合公安交警数据信息,建立运营监管平台,实现交通运输全行业数据共享、动态监测,实现数字化公众服务。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和移动支付环境。及时更新发布手机APP实时查询系统,完善网上办理公交卡、在线充值、扫码乘车系统。利用移动支付环境,探索社保卡电子码和交通一卡通移动支付应用结合,实现电子社保卡在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提高城乡公交运行智能化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全市客运公交企业)

  2.便利重点旅客日常交通出行。全市所有公交车辆将逐步配备老弱病残专座,保障老年人、残障等重点人群享有安全、舒适的乘坐环境。新增、更新的公交车辆应采取低地板式公交车,方便重点人群无障碍乘降。汽车客运站应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3.合理制定票价。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服务产品差异等因素,建立科学合理、多层次、差异化的全域公交运价标准。原则上同距离道路客运班线票价在原基础上要下调30%以上,提高全民公交出行获得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交通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域公交工作,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注重配合协调,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影响改革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社会可承受、企业可承载、财政可承担”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和市交通局制定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公交线路运营补贴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客运站公益属性,建立财政兜底保障机制,推动客运站由经营服务向“经营服务+公益性服务”转变,确保客运站基本运行,为公益性服务提供基础性保障。保障资金来源暂定为国家燃油退坡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三)强化质量考核

  市交通局与市财政局要建立城乡公交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加强对客运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车辆技术和驾驶员管理,其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政府补贴挂钩。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反馈乘客的投诉建议,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文明的出行环境。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域公交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全域公交统筹负责工作纳入对相关成员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各单位全域公交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实施考核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的舆论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行业稳定,为全域公交统筹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交通、公安、应急、信访等部门,要对客运班线整合工作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作出对策。市交通局牵头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研判客运班线整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