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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21-05994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德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21〕3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21-05994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德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21〕3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德惠市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2021年德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2021年德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针对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建设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乡村振兴。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指引,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积极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体水平,促进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处理收储运体系建设。到年末,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直联直报系统中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确定2021年工作任务。

  (一)完善畜禽粪污处理收储运体系建设。各乡(镇)、街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在畜禽粪污全量收集的前提下,鼓励养殖企业购置清运工具,增加粪污清运能力。市畜牧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利用奖补方式,扶持有意愿购买畜禽粪污清运设备的养殖企业,购置清运设备,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

  (二)强化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扩建的规模养殖场(户)要同步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应依据农业部相关规定、按养殖场的设计存栏量计算,达到合理的配套标准。

  (三)规模以下及散养户密集村屯中的散粪收集池要全部有效利用,容量不足的要填平补齐。

  (四)新建的4家有机肥厂已开始试生产,相关部门要加大支持与服务力度,推进有机肥厂办理开工手续进度,尽快投入正式生产,提高全市畜禽粪污处理能力。

  (五)进一步签订好畜禽粪污利用处理协议,完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台账。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因相关部门人员、职务变动,对德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组 长:赵文波 市长

  副组长:牟兆彬 副市长

  成 员:王兆辉 市畜牧局局长

      侯宇刚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局长

      姜进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烈涛 市发改局局长

      刘 旭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各乡(镇)、街党(工)委书记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畜牧局局长王兆辉兼任。

  (二)落实责任

  1.落实行业部门指导和服务职责

  由市畜牧局牵头,抓好“三单”送达工作,对无粪污收集设施的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养殖场,以及散养密集村屯要送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指导其按“告知单”要求,建设配套的粪污储存设施。市畜牧局在下达“告知单”的同时,要把规模以上养殖场的信息反馈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规模以下养殖户和散养密集村屯的信息反馈到属地政府。

  2.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职责

  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牵头,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依法监管和养殖企业环评备案管理。对无配套设施或有设施不利用造成污染的规模养殖场,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严格执法执罚。

  3.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乡(镇)、街对本辖区内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根据畜禽粪污设施建设清单,结合辖区实际,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完成好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及散养密集村屯的粪污收集池建设。同时,各乡(镇)、街要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建立乡规民约和管理机制,落实对养殖场畜禽粪污日常监管,加强对规模以下养殖场及散养户的监管,提高粪污肥料化全量还田的比例,实现畜禽粪污收集利用的总目标。

  4.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按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未采取措施对畜禽养殖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规模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严格履行“谁养殖、谁治理 ”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要保证养殖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正常运行,积极配合第三方进行畜禽粪污处理,确保畜禽粪污有效资源化利用。

  5.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发改局负责对项目的备案、立项、审批;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的评审,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和发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有机肥厂生产的有机肥进行宣传和推广,到2021年末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有机肥替代化肥比率达20%以上;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项目用地选址及规划的审批;市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