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构改革后政府
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39号
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机构整合期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9〕2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做到信息发布不脱节、政务服务不断档、互动交流有回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确有特殊需求的县级政府部门,参照部门网站开设流程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保留或开设网站。”本次机构改革后,新设立政府部门因特殊需求需开设网站的,要先行确定网站管理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及内容保障工作,并制定网站建设方案向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报备后,再按程序进行报批审核。网站建设完成后,应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善基本资料登记,获国办批准后,方可上线运行。
二、各部门开设有政务媒体(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的,要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要求,由各单位办公室牵头做好管理工作,要妥善处理移交、关停等事项,须继续运行的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确保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运行安全,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杜绝出现“僵尸”、“睡眠”等状况。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机构改革后本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和内设机构)新设立或继续运行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政府网站基本情况统计表》《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或传真)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三楼数字化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尹航;电话:87000851;
传真:87000705;电子邮箱:151493075@qq.com
附件:1.政府网站基本情况统计表
2.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附件1
政府网站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网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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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及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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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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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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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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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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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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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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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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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统计范围为本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和内设机构;
2.运营状态填“正常”或“在建”;
3.统计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
附件2
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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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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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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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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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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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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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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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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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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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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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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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统计范围为本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和内设机构;2.按照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账号或应用以及移动客户端等类别分别填写,名称填写全称;3.运营单位填写具体运营的单位名称;4.运营模式填写自营或购买服务;5.运营状态填“正常”或“在建”;6.平台类型填写新浪、腾讯、人民网或其他;7.统计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