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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9-1132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1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审批流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9-1132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1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审批流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7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人防审批流程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为将我市人防易地结建费收缴到位,防止出现跑收漏收现象,特规范审批流程如下:

  一、规划前置

  市人防办对用地规划进行初审,确定该地块有无早期地下人防工程。建有早期人防工程的,开发建设单位在市人防办办理拆除或报废审批手续,并与市人防办签订补建或补偿协议;未建有早期人防工程的,市人防办出具《新建建筑原有人防设备设施审查表》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结建审批

  1.签建审批:市人防办依据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计算其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开发建设单位与市人防办签订签建协议并出具财务欠据,由市人防办出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表》后,办理完费证明。

  2.易地建设费审批:开发建设单位将由市人防办计算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由市人防办开具《吉林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后,办理完费证明。

  三、竣工验收

  未按人防等级标准建设的人防工程,经第三方检测后未达标准的市人防办不予出具验收报告,并且开发建设单位要全额补缴易地结建费。

  四、几点说明

  1.除享受人防减免政策项目外,市政府不再出台人防易地结建费减免政策;

  2.无市人防办开具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表》,市行政事业服务中心和开发区不能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完费证明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前,主管部门应向其发放审批流程告知书;

  4.签建人防工程在灌注底板、柱、顶板时,需提前通知市人防办,由市人防办上报具备相关资质的上级人防部门进行现场勘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