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惠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德惠市2018年春季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春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全年秸秆处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扎实做好全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国家、省、长春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多措并举、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积聚起各相关部门联动工作合力,确保全境域、全天候禁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为本年度内实现全领域、高比例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作物秸秆的全境域、全时段露天禁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实现农作物秸秆的离田转移,在4月10前实现秸秆全部离田。
三、重点工作
(一)秸秆禁烧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全境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举全市之力抓禁烧,切实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禁烧工作严抓细管、对焚烧行为严打重罚,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
1.广泛深入宣传
在市、乡、村三个层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禁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引导农民自觉禁烧。一是市级开辟宣传专栏,市电视台开辟秸秆禁烧工作专栏,倾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跟踪报道,强化舆论监督;二是乡级抓好通告张贴,要把禁烧通告,张贴到乡镇、村屯,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屯,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同时发好禁烧公开信,要发到每个农户家中,并张贴上墙;三是村级要保证“人、车、牌、幅、标”的五到位。在村级层面,要出动宣传车辆,安排禁烧灭火巡查人员,进村到户宣传讲解,教育群众、说服群众、引导群众,要在各个村屯及重要路口的显要位置,设立禁烧标牌,悬挂禁烧横幅,张贴禁烧标语,营造出全民自觉禁烧秸秆的浓厚氛围。村级禁烧灭火巡查人员,要佩戴袖标,携带扑火器具,建立轮流值班制度,开展昼夜巡查,确保宣传工作与巡查工作的两不误、两促进。
2.实行网格管理
由市级领导包片,设立乡、村、社、户四个网格层级,以各自行政区域和所耕种地块为本级网格管理范围,确定网格管理责任人,形成“边界清晰、责任明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落实、上下联动”的管理体系。在建立四级网格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市级领导包保乡镇,乡镇干部包保驻村,村委成员包保各社,各社社长包保农户,农户包保自家地块”的包保责任,确保“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
3.强化督导巡查
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加强工作督导。主要任务:一是督导工作落实情况;二是督查人员值守情况;三是督查整改情况。通过督导,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由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4个巡查组,每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带队,深入开展巡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焚烧秸秆等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认真做好记录,每天上午10时及时向禁烧办报告前一天的工作情况。
4.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严查工作不实,对督导巡查中发现的宣传不到位、网格不清晰、责任不落实等工作不到位情况,实行事前、事中追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所在乡(镇)、街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改进工作;二是严查“第一把火”,对发生“第一把火”的乡(镇)、街,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市本级媒体曝光;对其他出现火点的乡(镇)、街也要进行严肃问责、追责,不仅追究乡(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也要追究乡、村、社包片干部责任;三是严查焚烧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依规给予严格处罚。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于故意纵火行为,或者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秸秆利用工作
要充分利用好发改、农业、农机等部门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以此为引领,抓好农作物秸秆的增量化利用能力提升建设和秸秆离田转移工作。
1.实现作物秸秆离田转移
以强化秸秆禁烧管理为手段,以秸秆捡拾作业补贴为支撑,全力做好秸秆离田转移工作。4月10日前实现秸秆全部离田。市里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各乡(镇)、街开展春季秸秆离田转移工作。按照全市大田作物20万公顷的总盘子,比照各乡(镇)、街的大田作物面积,根据离田任务量进行统筹分配。
2.提升农业机械作业能力
整合省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购置补贴优惠政策,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购置新型机具,加快秸秆还田、秸秆收集打包等新机具的配置,提升装备水平,提升秸秆处理作业能力。
3.提升秸秆临时存储能力
坚持“按需布设、不限数量”的原则,在全市计划设立大约500个秸秆临时存储点,每个乡(镇)、街都可以根据春季秸秆离田转移的实际需要,利用市里分配的春季秸秆捡拾作业补贴资金,对存储点进行敞开式布设。
4.提升秸秆原料利用能力
以秸秆造纸、秸秆秧盘等秸秆原料化利用实体为依托,通过加强社会化服务等手段,为秸秆原料化利用实体提供服务扶持,促进秸秆原料化利用能力的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全市秸秆处理工作,要进一步理顺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农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尽职尽责,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强化属地管理、强化镇村责任、强化巡查督查”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并刊播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领域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秸秆肥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工作,同时承担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农机部门负责农机作业管理和秸秆粉碎还田农机具配套、农机补贴及秸秆粉碎还田、收割限茬监管,以及制定机械化还田等技术方案并做好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工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工业领域的秸秆项目资金,督促协调秸秆造纸等工业化利用的实施,监督国能公司做好秸秆收购利用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会同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林业部门负责林区林场落叶、秸秆的禁烧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区树木落叶、秸秆及垃圾的禁烧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等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立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制度;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奖补资金预算、分配、拨付和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各级奖补资金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工作;消防部门加强执勤备战,接到火灾报警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三)严格落实包保责任
要全面落实“市督导、乡负责、村为主、社管片、户联防”的责任机制和“乡镇干部包保驻村,村委成员包保各社,各社社长包保农户,农户包保自家地块”的包保机制。采取“人盯人、人盯地、人盯秸秆、人盯机械、人盯重点时段”的办法,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人,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街和各村要分层级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配备必要灭火器材,在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的同时,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现象。注重发挥各社社长的作用,以社为单位,集中人力、物力和机械,帮助缺劳力户、特困人群等,做好离田清运和播种等工作。同时,以存储点为依托,做好离田秸秆的巡查监管工作,做到离田秸秆集中收储、应收尽收、专人看护,不得随意堆放路边、河塘沟渠和田间地头,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和对自然水体的污染。相邻的乡镇、村,要建立秸秆焚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协调合作,实行联防联控,共同防范跨区域焚烧秸秆或垃圾、荒草等现象发生。
(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一旦出现火警火点,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处置扑救。各乡(镇)、街要进一步充实各类兼职消防队伍,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出现火情,人员、装备能够迅速到场,及时控制。各村社,要以禁烧巡查员为主体,实行一岗多责,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扑火设备,积极开展巡查,及时消除隐患。油库、秸秆收储站点、变电设施、村屯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敏感部位,要备足防火器材,加强消防技术培训和火源监控,建立消防自救和报警系统,确保发现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全面排查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抢修,避免因用机、用电问题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