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德惠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年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德府发〔20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德惠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德惠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年规划(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吉政教督〔201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规划目标
1.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建立并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教师交流管理机制、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进程,强化“温馨村小”建设和教学点建设,加大城乡间教师交流比例。
2.加大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加强学校体育运动场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3.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无明显差距,使义务教育公平惠及每一个适龄儿童,弱势群体完成义务教育得到有效保障,教育质量得到整体提升,实现县域内学校标准化、师资均衡化、配备现代化、质量优质化的建设目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
(一)城乡一体化
1.学校布局规划。打造30所“温馨村小”,完成城区龙凤学校、第二十九中学、第十六中学新建工程和城区第二十九中学、第五中学、第二实验小学标准化操场改造工程。合理调整城乡学校布局,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
2.统一资源配置标准。按照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的四个统一标准,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城乡教育共同发展。深入开展大学区建设、中心校与村小一体化管理、创建温馨村小等工作,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促进教育公平。
(二)教育经费投入
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和教师培训等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所需资金,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
(三)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特岗计划、硕师计划、免费师范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每年补充义务教育师资200人,逐步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配置均衡的优质师资队伍。通过推行研培一体化、国培送课、教师学历提高等一系列措施,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1名骨干教师、每百名学生拥有高学历教师数中小学分别达到5.3人和4.2人、专任教师持有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每年完成72学时,培训完成率100%。
(四)教育政策落实
1.推进中小学划片入学。完善《德惠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公开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实施阳光均衡分班,确保每个孩子入学、分班机会均等,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100%。
2.实施统招生倾斜政策。实施优质高中推荐生指标向农村、向薄弱初中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招生比例,促进教育公平。
3.构建特殊群体关爱体系。构建并完善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残疾儿童少年为重点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5%,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率达到100%。
4.提高中小学教育普及率。到2018年,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巩固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5.严控学校规模和班额。通过中小学新建校舍、打造“温馨村小”等办法,积极消除超大校和大额班,义务段中小学学校规模分别不超2000人,中小学班额分别不超50人、45人。
(五)教育质量
1.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全市中小学因校制宜,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凝练学校办学理念,提炼“三风一训”,积极创建“书香校园”,培育新的发展亮点和特色,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品牌,促进全市中小学内涵发展。
2.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的要求,落实三级课程计划,严格规范教学行为。
3.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全市所有学校的高速“教育专网”,推进专网千兆接入学校、百兆接入教室,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设教育云资源平台,实施云备课、云课堂、云学习和云管理,推进教育教学管理现代化;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学信息化应用能力,适应教育信息化需求。大力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行动,实现国家资源、省市县教学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4.学业质量与综合素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检测制度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市校际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中小学学科质量分析报告。
5.做好减负提质工作。执行在校时间总量规定,推行体育、艺术“2+1”项目,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要求;采取严控学生作业量、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控制考试次数、治理乱办班、帮扶学困生等一系列措施,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推进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均衡办学资源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坚持依法治教,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考核乡(镇)、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落实逐级考核和问责制度。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规模,有计划地进行辖区内村小和初中分校布局调整,富余资源合理调配,保障教师按需配置,并将撤并校的学生均衡分配到中心中小学或村小,尽可能满足就近入学的需要。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法做到“三个增长”努力做到市财政教育经费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步提高;将中小学各项公用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合理分配资金,建立规范、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付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教育,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教育,且30%用于职业教育;建立健全中小学经费拨付和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村小和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国家、省、市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校改造工程,开设工程建设绿色通道,2020年末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等方面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提升教育装备水平。不断加强实验室、图书室、卫生(保健)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配齐配足音、体、美、卫设备器材,确保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各种功能室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基本达标,实现教育装备配备均衡。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1.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师资配置、师资结构,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全面落实特岗计划、硕师计划、免费师范生,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确保师资数量、质量都能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
2.创新教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校长任期制、教师交流机制政策及办法,鼓励优秀教师和校长向农村中小学和薄弱校流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城乡间、校际间师资均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各项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3.大力推行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效利用评优选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依托大学区管理,采取校际交流、定期支教、区域内流动、城乡一体化管理等方式,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1.规范办学行为。科学调整中小学学区,建立中小学招生宣传、联审、公示等制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坚决遏制择校风。坚决治理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2.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德育基本要求,明晰全员育人责任,切实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推进依法治校。督促各级学校建立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五)关注弱势群体,落实各项政策
1.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优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优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强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同时,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2.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要切实承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经费预算,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建立随来随入制度,对在定点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律不得收借读费、赞助费等,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等教育权利。
3.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建立季度报告制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完善各种帮扶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帮助留守儿童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4.要关爱心理、行为有偏差和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承认个体差异,给予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六)加强安全保障,确保校园安全
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学校安全监管全方位、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懂得安全知识,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本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校车、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等方面的监管,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办要做好统筹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市教育局要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制定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内容和机制,落实作为主体部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责任;市发改局要将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并落实保障教育优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要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有效利用国家、省、市对义务教育经费支持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教育资金,努力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并加大对各项资金投入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市人社局要落实教师人事和工资发放的责任,实行教师资源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完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补充机制;市编办要按省规定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保证教师编制,并使教师资源分布合理;市公安局要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依法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校舍场地、侮辱殴打师生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市国土局、市住建局要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及审批,积极支持中小学建设;各乡(镇)要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各相关站办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搞好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工作调度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评估,完善督导制度
采取专项督导、随机督导等措施,加强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检查指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规划,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业务指导,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工作,确保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