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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7-68268
分  类: 水利;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4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7〕4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7-68268 分  类: 水利;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4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7〕4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德惠市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7〕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德惠市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地,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供水安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正版)和《关于印发德惠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德府办发[2017]29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朱家湾备用水源地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德惠市朱家湾水源地位于102国道以东、饮马河畔阶地,始建于1987年,共有取水深井22眼。因德惠市“引松入德”净水厂于2014年10月建成并正式向市区供水,德惠市朱家湾水源地停止使用,被作为应急生活备用水源地管理。由于使用年久,漏水管腐烂、锈蚀、堵塞,其中17眼井已经废弃,只有7号、11号、16号、17号、18号等5眼井能够作为应急备用水源井使用。

  随着德惠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德惠市朱家湾水源地是唯一一处备用供水水源地,承担市区生活备用取水任务,但周边存在污牲畜粪便堆等污染物,极易造成水质污染,急需进行污染防治。

  二、工作目标

  划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及建设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水源地安全达标,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划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79km2,保护区周长为4302m。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4.39km2,保护区周长为9480m。按照我市2004年编制的《吉林省德惠市三水源生活饮用水保护区划分方案》,以开采井为中心,35m半径的圆形范围划分为生活饮用水一级保护区。我市的朱家湾水源地,目前没有开采,只作为备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待2018年德惠市第二净水厂建设后即废止。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该保护区内允许种植绿色、有机作物,不允许进行养殖。

  (二)保护措施

  1.以备用井为圆心、200m半径的圆形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化肥的使用量,提倡使用有机肥,农药使用要实现零增长。同时,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备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包括周边村屯产生的畜禽养殖粪便和生活垃圾一律清理干净。

  2.以备用井为圆心、35m半径的圆形范围内,严格控制化肥使用,提倡种植粘玉米、甜玉米等订单农业,使用有机肥,农作物病虫害进行生物防治,按照农业部要求规范化生产有机食品。

  (三)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宣传

  大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宣传工作,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置告示牌,在保护区内设置宣传牌,注明保护区的意义、管理规定和奖罚条款等,使保护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变成人们的自觉行为。

  (四)严控用水总量

  严控备用水源地地下水超采。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组织排查登记已建机井。

  (五)保障饮用水安全

  1.强化备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对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化验,监测频率每月一次,以便及时发现水质问题,避免因饮用水水质不合格给市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2.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逐步建立完善饮用水安全评价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供水全过程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

  3.防治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

  (六)推进备用水源地农村污染防治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制定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明确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年度任务和进度要求,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施用化肥和农药。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7年年底前,备用水源地周边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落实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要求,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3.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七)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1.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3.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加强管理。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体系,2017年年底前完成省市要求的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4.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水质监测断面(点位),形成“十三五”水环境监测网,提升自动监测能力。到2017年年底,按要求构建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职责分工

  为统筹协调全市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市政府将针对重大问题进行定期会商,并制定阶段性防治措施。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可行性工作措施,并安排专人抓好落实。

  (二)实施重点工程,加大资金投入

  为切实加大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推进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市财政要统筹资金,加大对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项目的支持力度,为朱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约谈督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河长制”的要求,对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市直部门及乡(镇)、街,约谈相关责任领导。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市直部门及各乡(镇)、街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视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市考评办负责对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