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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7-68257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17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7-68257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17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3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7〕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长府办函〔2017〕15号)精神,为抓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对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和长春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

  二、工作安排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长春市和我市工作分工要求,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牵头单位要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和长春市有关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查检查,强化组织领导,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点击查看或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