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惠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6〕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以来,德惠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长春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紧扣德惠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德惠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我市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5年年初,德惠市委印发的德委[2015]1号、德委[2015]2号两份文件中,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调整了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长赫哲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从制度建设、优化环境、转变职能、规范执法、强化监督、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谋划了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
三是按照省、市法制办年初工作安排,3月17日我市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波同志在会上就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法制办主任郭玉彬在会上传达贯彻了3月11日在长春市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德惠市政府2014年的法制工作,部署了2015年我市法制工作任务。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证审批项目运行顺畅高效
一是由我市法制办牵头,联络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认真做好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省、市政府行政审批清理结果的承接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督查落实,每月定期向市审计局报送自查报告。二是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积极配合市编办,对我市政府所属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从法律层面解决懒政、怠政行为,惩处渎职、失职行为。5月28日,德惠市政府网依法向社会公布了我市政府所属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三)深入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不断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获得组织保障。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方向。按照省、长春市法制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法制办研究制发了《德惠市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从指导思想、活动范围、活动内容、实施步骤、具体要求等五个方面为全市创建工作明确了方向。三是扩大活动范围,创建工作向乡(镇)、街延伸。四是以推荐县(市)区级示范单位为着力点,形成以点带面新局面。我市拟在今年全市评比出的2-3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中,向长春市法制办推荐参评为县(市)区级示范单位,此项工作意义在于增强各单位竞争创优意识,为我市创建依法行政活动注入新活力。
5月28日长春市法制办相关领导,来我市督导检查工作,对我市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进展以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予以了充分的肯定、认可和好评。
(四)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我市坚持把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继续学习贯彻好全国、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已经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对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资格考试和审查。在长春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我市法制办的精心组织与安排,德惠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于2015年7月13日—7月17日如期开班,先后有185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和服务水平。8月1日,在德惠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教育局等单位的配合下,由法制办牵头组织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共有1540多人参加了此次考试。对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1157人,市法制办予以确认并及时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对考试不合格的,随时择期组织补考,对补考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放执法证件。通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二是按照长春市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2015年8月30日,由德惠市法制办公室牵头,会同司法、宣传等部门在德惠市区中心街设立了宣传点,开展了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悬挂宣传横幅三条、并组织专人到社区、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区散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使群众对行政复议的概念及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理解,为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明确要求了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加强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聘请相关的专家学者、律师和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法授课,并对学习的效果进行跟踪考核。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把执法监督作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有效措施,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印发了《德惠市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并转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由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对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实行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的“三段式”执法模式,逐步推行说理式执法,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同时也约束了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执法、乱执法的行为,减少了执法扰民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是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政府法制办会同监察局、软环境办公室等部门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上报的110卷行政处罚案卷,细化评查指标、量化评查标准,统一案件评查的原则进行了评查。通过评查加强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及时纠正处理了一些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处罚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三是加强执法备案和管理。制定下发了《德惠市涉企执法报告备案制度和检查管理制度》、《德惠市重大处罚备案制度》。在涉企执法报告备案制度方面,规定了备案时限、备案范围和备案方法,明确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要在15日内向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强化对涉企执法的法律监督。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促使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从根本上解决了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完善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制度。二是形成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明确要求凡是上政府常务会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重大行政决定,都必须经市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查,未经审查的,市政府常务会不予讨论,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三是坚持“谁制定、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及时有效地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及长春市政府有关要求,德惠市委、市政府指派法制办工作人员参与了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审核清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我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0件,宣布废止1件,继续执行69件,并把清理结果通过德惠市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布。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七)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有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办理工作
一是本着“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受理14件。经依法审查,现已审理办结14。其中,维持11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1件,经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终止审理1件。通过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地促进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复议申请权。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了不当的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中,我们始终坚持准确、客观、科学、公正的办案原则,对办案中发现作出明显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采取及时沟通的方法,以案说法,增强他们的自我纠错意识,对化解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卷宗材料反映不清的案件实行书面审查与实地勘察相结合,加深对案情的了解,保证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准确、公平,能经得起检验。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听证制度,确保了办案质量。
三是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紧紧围绕行政复议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土地确权、征地拆迁、产权登记等领域的办案规律,做好农村土地征收和城市房屋拆迁这两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公信力。建立由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形式单一,监督层面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开创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二、2016年工作谋划
一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行政执法大检查为契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提升考核标准,建立日常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积极争创省、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这一重要抓手用好用活、用出成效;注重加强对当前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培育管理,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富有特色的示范项目做强做精做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含金量”。明年计划选择法制基础好,公众认可的部门作为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完善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四是加快执法方式创新。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实现网上运行平台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部门核心业务和行政绩效管理的融合,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五是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紧紧围绕行政复议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土地确权、征地拆迁、产权登记等领域的办案规律,做好农村土地征收和城市房屋拆迁这两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公信力。建立由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报告,请审议。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