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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6-10755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30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6〕13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6-10755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30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6〕13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德惠市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吉发[2015]20号)任务部署和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联合制定的《吉林省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实施方案》及《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年)》(吉发改农经[2014]90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投资估算的通知》(吉国土资开发[2015]23号)的工作任务,依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指导,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建成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四网配套”,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综合产出能力“四力”提升的高标准农田为目标,实现“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耕地质量提高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为原则,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二、建设任务

  本次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涉及朱城子镇朱城子村、干沟子村、沿河村、哈拉哈村、瓦盆村、兴隆堡村、良种场村,总建设规模为1171.09公顷,建高标准农田面积892.26公顷,投资总额1125万元。

  主要工程量包括:

  1.土地平整工程:对项目区204.79公顷耕地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土地翻耕工程。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井径为300mm的抗旱机井21眼;新建单排三节Ф1.0m涵管1座;新建单排四节Ф1.0m涵管4座;新建单排三节Ф0.8m涵管13座;新建单排四节Ф0.8m涵管8座。

  3.田间道路工程:整修4.5m宽砂石路总长度为14604m,整修3m宽砂石路总长度为311m,整修4.5m宽水泥路总长度为9044m,达到国家规定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25日)

  1.3月20日--28日为项目标段划分和最高限价审定阶段

  在项目标段的划分上,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涉及乡镇的地理位置,以村为单位划定2个综合施工标段。同时,为了方便检查,便于作业管理,采取旁站和巡视的监理方式,确定一个甲级监理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监理任务。

  在项目工程造价编制和招标最高限价的确定上,由市财政部门对整体工程进行工程造价审核,编制工程造价清单,出具最高限价报告。

  2.3月20日--3月22日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阶段

  根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招投标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备案名单的公告》,本次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使用备案名录中的招投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市指挥部通过考察,以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资质高、技术强、业务精,并有良好从业经验的代理机构为德惠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招投标代理机构。

  3.3月22日--4月22日为工程招投标阶段

  在项目评标办法的确定上,依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监察厅联合下发《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吉国土资发[2013]118号)执行,在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采用资格预审和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

  在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确定上,依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及招投标代理等相关单位备案名单的公告》,凡属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乙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桥梁工程等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并且施工单位一个投标人资质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上,根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指挥部以转帐的方式收取中标人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存入指挥部专户。待施工单位组织进场开工返还履约保证金10%,工程完工后返还10%,竣工验收后返还剩余的80%。

  (二)工程施工阶段(4月30日--9月30日)

  1.田间道路类项目管理流程。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定,结合市交通部门建设管理程序等相关规定,对材料、施工环节都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及行业规范标准执行。

  (1)项目材料要求。水泥混凝土路面单质材料,水泥标号42.5,所用碎石级配强度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混合料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留取试块标养后做抗压强度试验,若设计要求做抗折、抗渗要另做试块标养后做抗折抗渗强度试验。基层山皮石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15CM,含泥量小于8%。

  (2)设备要求。基层碾压,压路机要选用18吨-21吨以上,震动压路机25吨以上。路面面层施工选用梁式或平板式振捣器,并配有振捣棒。

  (3)施工管理要求。项目承包人在单项工程开工前需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砂石路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具备开工条件后,批准开工。路基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合格报告和完备的检测和实验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抽检合格,并签字方可允许下道工序开工建设。在砂石路的面层开工前,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面层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具备开工条件后,批准面层开工。混凝土路面施工时,承包人需向监理工程提交合格的单质材料和配合比试验单,并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具备开工条件后,批准混凝土路面施工。

  (4)项目检测指标要求。重点对压实度指标、厚度指标、宽度指标、平整度指标、强度指标、边沟几何尺寸的检测。项目检测执行标准为施工图设计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水利类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流程。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定,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材料、施工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及行业标准执行。

  (1)机电井工程施工工序流程。选址定位--挖循环水基坑--钻机开钻进尺--下管--回填滤料--洗井--安装水泵。机电井施工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现场派驻监理工程师和水利派驻现场代表签字后,报项目指挥部,由项目法人组织技术组、监督组、审计组、监理、施工单位对该分项工程予以验收。

  (2)涵桥施工工序流程。施工放样--基础开挖(钻孔)--浇筑混凝土(灌桩)--支撑台模(承台)--墩.柱.墙--浇筑混凝土--支盖梁模--浇筑盖梁混凝土--支桥面模--浇筑桥面混凝土--支防撞墙模--浇防撞墙混凝土--混凝土养生--清理施工现场。每座桥涵施工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现场派驻监理工程师和水利派现场代表签字后报项目指挥部,由项目法人组织技术组、监督组、审计组、监理、施工单位对该分项工程予以验收。

  (三)工程验收阶段(10月1日-- 11月10日)

  根据《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的要求,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1.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工程使用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重点是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和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等方面的验收,出具分部工程验收报告。

  2.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由项目指挥部项目组组织验收,项目指挥部总工程师主持,监理、施工、设计、工程使用等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重点是对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单位工程等级等方面的验收。单项工程重点是对工程是否按批准设计完成、工程质量、工程缺欠处理、单项工程质量等级等方面的验收。

  3.项目竣工初验。由项目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进行初验,整体项目工程经验收后,具备初验标准报指挥部进行初验。由指挥部组织项目组进行。

  4.项目终验。项目终验由市政府组织验收。初验合格后,将项目竣工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工程复核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土地权属报告以及项目竣工图等资料记录备案,报市政府进行终验。由市政府成立项目终验委员会,组织财政、国土、交通、农业、水利、环保等相关专家,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国土、交通、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参加,进行项目验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通过验收后,由项目指挥部将财务竣工决算报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审核,并组织编制有关材料,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综合效益,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竣工验收备案。

  四、资金拨付管理流程

  项目工程资金拨付先由现场派驻的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派驻该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再报项目指挥部,指挥部在听取技术组、监督组意见后,按照工程计量清单所确定的资金额,经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拨付。资金拨付详细办法,由指挥部根据工程特点另行制定。

  五、项目工程资产移交管护和档案管理

  (一)项目工程资产移交管护

  项目工程竣工后,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由项目指挥部与项目接受管护的乡(镇)和村集体经营组织分别签订项目资产移交管护协议,详细记录资产移交清单和移交影像资料。对项目区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由市政府组织市农业、国土部门按照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时进行土地权属调整确认,明晰土地权属和土地权益分配。

  (二)项目档案管理移交

  项目验收后,指挥部应对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内外业资料和财务账簿以及相关文件材料全部移交给市国土部门,并由市国土部门按照档案管理业务规范进行归档立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指挥部(下称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赫哲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波,市国土局局长王洪才担任,成员单位由国土、财政、发改、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监察、审计、公安等相关部门和项目区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一是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二是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审定工作;三是对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总责。

  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宾馆,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洪才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业务人员抽调。国土部门抽调6人,交通、水利、农业等其他部门均抽调1人组成,财务总监由张为志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项目综合、财务管理、工程技术、项目监督、审计五个工作组:

  1.项目综合组:由市国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一是负责上报和对外发布数据,及时收集、整理需要归档的工作联系单、报表、变更、报验等资料;二是负责处理登记各级部门的往来文件,编发指挥部上报、下发文件并及时归档;三是负责会务材料和接待工作,研究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四是负责协调乡(镇)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工程占地、权属争议等问题。

  2.项目工程技术组:由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管理施工程序,检查签证与工程验收,严禁出现当前工序不合格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现象;二是负责质量检验评定和工程量核定,核查报验工程内容和数量。发现施工中存在质量、安全、进度问题,立即告知监理解决。涉及设计变更内容的,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现场踏查,说明原因,提出初步方案,由指挥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上报市政府审批。技术工程资料由项目技术组统一存留,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项目综合组。

  3.项目财务管理组:由市财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按照《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保证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要建立专户,专款专用,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等,确保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要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程序和资金支付手续。要按工程清单报价确认工程款支付,对未经监理、技术组等部门签字确认的不予支付;二是负责上级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准备工作;三是负责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四是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

  4.项目监督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对项目实施每个环节的全程监督检查;二是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5.项目审计组:由市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对项目工程和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二是要根据审计法,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按照法定方式调查取证,做到依法定性准确正确。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指挥部要深入一线指导检查项目推进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前期申报、可研编制、规划设计以及招投标组织、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同时负责施工过程中,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协调以及迎检、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报批、管理和使用,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拨款,并根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市发改局负责项目建设工程计划工作。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对田间道路工程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和技术指导,按照设计成果文件,结合交通部门的行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质量检查、工程数量的真实性核定。市水利局负责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和技术指导,按照设计成果文件,结合水利部门的行业规范,进行检验评定、质量检查、工程数量的真实性核定。市农业局负责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土壤质量鉴定工作。市林业局负责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占用林地等相关问题。市环保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的环境标准检测、鉴定等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对指挥部成员遵守制度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市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质量、造价、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全面审计。市公安局负责对影响工程进展的各种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恐吓威胁等不法行为及时查处,予以打击。市交警大队要保障道路通行,以便施工材料及时进场。乡(镇)政府负责解决项目工程占地、权属争议和群众思想工作,对本辖区内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管理、监督和配合。

  (三)强化依规操作

  整体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监督,规范运作,保证项目建设申报、可研、设计与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与管理、综合协调、资金管理、安全生产、检查验收等环节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确保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强化督查指导

  市指挥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做好工作调度,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政策落实不到位或导致发生不稳定因素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