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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386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3〕70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386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3〕70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德惠市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3〕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德惠市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冬季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长府发[2013]6号),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以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提升公众自防自救水平为原则,以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整治重大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为重点,以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夏明君为组长,各乡(镇)、街分管领导及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冬季防火期间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姜万威为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3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5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在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情况的基础上,突出火灾防控重点,科学认真谋划,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本乡(镇)、街、本部门的冬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2月10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安监、教育、住建、经济、文化、卫生、民政等相关行业职能部门要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察,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社会单位要全面完善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单位消防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积极组织整改火灾隐患,切实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2月11日至2014年3月5日)。市政府将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街、各部门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通报全市(考评细则附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成验收组,对本乡(镇)、街的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视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四、工作内容

  要针对冬季节日集中,经贸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增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致灾因素增多等特点,统筹抓好冬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乡(镇)、街、本系统火灾防控薄弱区域和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区域、分领域的部署开展冬季防火工作。教育、卫生、民政、广电、住建等部门负责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广播电台、建筑工程等进行检查;文广新、宗教、人防等部门负责对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寺庙等古建筑、地下场所等进行检查;铁路、交通等部门负责对火车站、客运站等管辖单位进行检查;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文广新、质检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指导各行业系统和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要指导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实施“网格化”排查。

  (二)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1.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要重点检查商(市)场、宾馆(饭店)、餐饮(洗浴)、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车站、教堂、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影剧院、公共礼堂等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粮、棉、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管理单位;城市棚户区、易燃建筑密集区、连片村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党政机关,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要害单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火源、电源、水源、建筑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疏散设施情况,特别是消防水池、室外消防用水、高位水箱、供水管道防寒防冻情况。

  2.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针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认真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市政府,由公安机关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市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逾期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3.积极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安全的全局性、瓶颈性、机制性的问题,针对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市政府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属的重大隐患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跟踪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确保如期销案。

  (三)全面做好节日和大型会事专项消防安全工作

  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加强对节庆期间商贸活动场所、交通运输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场所以及其它各类人员密集、物资集中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要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及时部署开展对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的专项检查。

  (四)全面加强街道、乡(镇)火灾防控工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所辖单位和居民区用火用电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十小场所”的防火巡逻监护。要组织开展以乡(镇)企业、卫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农村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各社区和村屯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一旦发生火灾,要在及时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扑救,消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五)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居民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全面做好冬季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乡(镇)、街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水源确实好用。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针对冬季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严格落实执勤战备要求,做好车辆防寒措施,提高寒冷、大风等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业务训练指导,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综合效能,做好冬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研判本乡(镇)、街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冬季火灾特点、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成立冬季防火安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多警联勤作用,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督导检查,强化防范。冬季防火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监察、公安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反馈,及时报送。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冬季防火工作进展情况,并按阶段上报工作小结及总结。

  联系人:徐涵

  电 话:87222632

  邮 箱:289747427@QQ.com

  附件:全市冬季防火工作考评细则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印发